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 依法被拘留10天

乐山日报 2017-03-03 10:42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蔡威)近日,夹江县一名男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警方依法拘留。

记者从夹江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新场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网吧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网吧内的一名男子与登记的人员信息不一致。民警查明,违法人员名叫曾某某,27岁,该男子利用王某某的居民身份证登记了互联网上网人员居民身份信息。随后,民警立即将曾某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曾某某系货车司机,当日,他正在等待装货,闲来无事便来到网吧上网。然而,曾某某未带身份证,他忽然想到货车老板王某某经常不跟车,但为了拉货、办事方便,平时都将身份证放在车上。于是,曾某某便用王某某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上网。

对此,民警向曾某某进行了法治宣传,并由夹江县公安局按照《居民身份证法》之相关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依法对违法人员曾某某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新闻推荐

有趣的“寻味”之旅

乐师附小杨博帆2月5日至7日,我参加了由乐山日报社主办的嘉州古城“寻味”之旅,为期3天,可有趣了!第一天一大早,我和小伙伴来到高铁乐山站,迎接来自绵阳、资阳的小记者。“有朋自远方来不亦...

夹江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夹江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