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别让“辩论”再耽误救命了

广安日报 2016-12-20 00:00 大字

□步超

前不久,四川省夹江县又上演了一场高速路收费站和救护车司机的“辩论赛”:把亟待治疗的病人扔一边,争论救护车上高速该不该交这十来块钱。

过路费该不该交先不说,首先就得批评这个“停车辩论”。为了元钱,足足耽误了病人分钟。出了事咋办?你们为患者想过没有?这种事儿发生已不止一起,有患者因延误时间付出过惨痛代价。咋不吸取教训呢?

该不该收费,先问问法律。根据《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仅有军车等六类车辆可享受此类优惠,救护车不在其中。有一些地方给救护车减免通行费的待遇,但另一些地方则无这种规定。收费站照章办事,起码没有法律责任。

有人会说,照章办事就能漠视生命吗?这事确实有漠视生命的嫌疑,但仔细一想,跟照章办事并不矛盾。漠视生命是停车耗着的行为导致的,不是收费规定导致的。收费一定会耽误救死扶伤吗?

不过,据报道,虽无法律规定,但高速公路公司内部有规定,对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开通绿色通道,免费放行。这本是好规定,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但客观上恐怕也是“辩论”发生的诱因之一——让一个收费员判断车上载的是不是危重病人,显然超出其能力范围了。收费员只能大概判断,这就有了随意性。这位松、那位严,时而松、时而严,这段松、那段严,司机就无法形成稳定预期:别的路段不收,为啥你这儿收?钻了牛角尖出不来了。

可否把收费员判断难度降低?比如,改为规定:载着病人的不收费,空车收费。有病人没病人简单明了,任谁也不会有争议。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是否可列入享受通行费用减免的车辆,也可以研究研究,作个规定。即使不免费,老出这事,医院也该有个办事程序:出现争论的时候,生命第一,先交费,人救了再说。

一件事偶然发生,不值得关注。但如果屡次出现,还有产生过严重后果,那就需要反思:是否在管理程序上存在问题呢?

新闻推荐

记者刘若辰在西部瓷都夹江县举行的投资招商

本报讯(记者刘若辰)2月17日,在西部瓷都夹江县举行的投资招商会上,中国房地产工程采购联盟西南分部与夹江县陶瓷协会签订营销合作协议,初步确定“十二五”期间在夹江采购总额达200亿元的各类建筑陶瓷;多...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