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峨眉山乐山大佛两条例明年1月实施

四川经济日报 2019-12-18 07:47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乐山讯(记者 林立)12月16日,记者从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两部《条例》作为乐山继出台《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和《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后的第三部、第四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将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两部《条例》将践行新发展理念,立法引领世界双遗产保护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保护优先”“保护第一”原则,落实最严格保护制度和最严密法治要求。

《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重点围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寺庙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雄秀神奇自然景观、生物多样性、珍稀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世界遗产核心要素的保护分别作了规定。《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重点针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乐山大佛摩崖石刻造像、巨型睡佛、凌云寺、三江汇流等世界遗产核心要素进行专项保护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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