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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蛇37条峨眉男子“遭”了

三江都市报 2017-06-30 07: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波)听说野生蛇的价格高,峨眉山市龙门乡王山村村民万某某便起了歪念,想借机发一笔小财。他前后猎捕野生蛇37条,结果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发现并移交至峨眉山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

峨眉山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万某某今年36岁。开春以来,他以贩卖为目的,在龙门乡山上非法狩猎野生蛇37条,野生猪獾1只(幼崽)。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蛇类分别为乌梢蛇、黑眉锦蛇、王锦蛇。3种蛇类都属于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

“根据《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每年3—7月为四川省禁猎期,万某某在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蛇37条,已经涉嫌犯罪。”民警说,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捕猎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但并未意识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到达一定数量也涉嫌犯罪。

据介绍,“三有动物”常见的主要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目前,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而查获的37条野生蛇和猪獾也由专业的养殖人员暂养,待野保部门评估后,选择适当的时机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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