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一年审结环境资源案逾2000件
本报讯6月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三个国家环境日,省高院当天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四川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去年成立一年来,共依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001件。目前,全省18个中级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取得编办批复正在积极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双流、乐山峨眉山、阿坝若尔盖、甘孜康定等25个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庭,乐山峨眉山、甘孜海螺沟、巴中光雾山等5A级景区或重点景区,已依托景区附近人民法庭建立环保旅游法庭。
当天,省高院对外发布了四川省13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涉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杀、破坏和交易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环境监管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噪音污染侵权、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合同效力、工业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旅游纠纷等不同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震慑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不法行为。
(本报记者雷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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