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客拒检受处罚
本报讯 (李清茂)10月31日,笔者从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当地警方依法对五通桥区机动车驾驶人廖某,驾驶货运车辆违规载客、拒绝接受检查,并咬伤执勤交警、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10月29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黑竹沟中队副中队长张勇,带着辅警王桂超等人在辖区道路巡查。当天12时30分许,民警在巡查中发现廖某驾驶的货车货箱上面站着几名乘客缓缓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货车满载货物,货车驾驶室坐有3人、货箱上站还着4人。货车加装了高栏板,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要求廖某出示相关证件,但其拒不出示。
由于廖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并多次拒绝配合检查,民警遂对其采取强制带离措施。期间,王桂超在协助带离廖某时,被其咬伤左大臂。民警立即通知辖区派出所民警前来协助,迅速将廖某控制,并带离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廖某存在驾驶货车违规载客,以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未携带驾驶证和故意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峨边警方作出前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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