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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失联”男子处罚1000元并追偿搜救费用63000元

三江都市报 2016-05-26 13:43 大字

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欧军)5月4日,27岁的江苏无锡男子邹某和另外4名驴友相约到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游玩探险,其中一人摔伤后,一行人下山,并在当地派出所写下不再进山探险的保证。5月6日,邹某独自一人进入黑竹沟后失联。17天后,其家属却在拉萨找到了他,而这一切都是邹某事先计划好的“失联”。昨(25)日下午,记者从黑竹沟景区管委会获悉,管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拟对邹某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景区管委会连日来搜寻邹某产生的63000元钱进行追偿。

据了解,邹某已于24日晚和父亲一起回到了江苏家中。昨日下午,记者从黑竹沟管委会了解到,头一天一直不接电话的邹某父亲于昨日上午打来了电话。电话中,邹父向黑竹沟景区管委会就寻得孩子信息后没有第一时间告知管委会表示道歉。同时,向黑竹沟景区管委会连日来为寻找邹某做的大量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另据记者了解,昨日下午,黑竹沟景区管委会通过邮寄形式向邹某送发了一份《黑竹沟景区管委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经管委会调查,邹某在未经管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未开发原始林区进行登山活动,且在风景区内乱废弃物,违反了《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风景区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管委会拟对邹某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景区管委会还向邹某寄出了一份《关于要求承担黑竹沟管委会搜救费用的通知》,通知称,5月6日,邹某主动“失联”,景区管委会在接到请求后组织搜救,其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计算,共产生聘请民工、租用帐篷、搜救工作用车等费用63000元。管委会认为这笔费用应当由邹某承担,希望邹某支付,并称,如果邹某拒绝支付或者不作回应,景区管委会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据黑竹沟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频频有驴友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进入黑竹沟未开发景区,造成景区原始植被破坏、驴友死亡等诸多不良后果。为加强景区管理,景区管委会将严查未经管委会同意进入景区的行为。黑竹沟管委会也通过三江都市报提醒广大驴友,未经景区管委会同意,切勿擅自进入黑竹沟未开发景区,否则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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