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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乐山日报 2017-03-01 09:53 大字
乐山市财政局局长 肖瑶伦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乐山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创新投资年”各项工作部署,严格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降税减费、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攻坚克难,强化收入征缴措施,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931074万元,扣除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完成预算的103.18%,同口径增长9.04%。其中,税收收入实现488188万元,扣除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后完成预算的86.18%,同口径下降1.07%;非税收入实现442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31.98%,增长22.89%。

支出保障有力有序。严格贯彻“保运转、保民生、加快转变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统筹保障作用,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573773万元,增长10.86%,支出进度达到98.65%。全市保运转方面的支出实现479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8.61%,下降0.5个百分点;保民生方面支出实现1653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64.24%,继续稳定在60%以上;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实现44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7.15%,提高0.1个百分点。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44034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97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62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704万元、调入资金89083万元后,收入总计为3256830万元。收入总计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274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56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6917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661万元等支出计3221568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35262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7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522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08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0295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9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8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836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64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981万元后,收入总计为778298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029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41755万元、上解支出969万元和调出资金81479万元等支出计764498万元后,全市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为138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76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59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05%。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63万元后,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为382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省级编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各区市县编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066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8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当年收支结余-15145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7307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9804万元,扣除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完成预算的100.10%,同口径增长6.88%。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28049万元,扣除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后完成预算的81.16%,同口径下降8.62%;非税收入实现151755万元,完成预算的124.67%,增长24.7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59727万元,增长16.08%,支出进度达到96.4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58623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16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836万元、调入资金65978万元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1294656万元。收入总计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37319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278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54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0万元等支出计127419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0466万元,全部为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17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资金。结转资金全部是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一是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4400万元,执行中动用了161万元,剩余4239万元全部按《预算法》规定收回用于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2016年市级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通过实施项目评估、结转结余清理等收回项目预算结余资金13821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上述事项共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60万元,加上2016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动用16836万元后的余额11250万元(已全额编入2017年年初预算)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93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378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2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80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3537万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8.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8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166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2200万元、上年结余135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4039万元)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325212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转移性支出11165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418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1100万元、调出资金62379万元等支出计322361万元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为285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70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56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97%。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资金1356万元后,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为27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按规定,社保基金预算实行按统筹级次编制的原则。2016年,由市级编制的社保基金预算包括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述险种当年收入实现327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实现2873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当年收支结余397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8431万元。

(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提交市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收入完成及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财政支出较好地保证了单位的需要。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52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支出完成951761万元,完成预算的86.36%。

三、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2015万元,增长13.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3451万元,减少23.1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后,结转下年资金为84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5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后,结转下年资金为7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2016年12月31日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后将会有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坚持民生保障优先。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73773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占比达64.24%。继续支持“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实施,全市累计投入资金588870万元,为年初计划的122.68%;实际拨付资金587515万元,为年初计划的122.40%。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市投入92828万元,同口径增长357.80%。建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构建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机制,确保到贫困户的专项扶贫资金额度不低于年度到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的70%;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财政存款与银行支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挂钩机制,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财政风险保证金;加大财政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指导马边、沐川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组建教育扶贫、卫生扶贫和村级产业扶持基金,2016年底三项基金规模分别达到1772.5万元、1387.5万元、10107.4万元;全力支持援彝工作,落实4280万元援助资金对口帮扶美姑县,制定印发《援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保障三农发展。全市投入252259万元,同口径增长11.73%。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对三农的保障力度。积极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重点支持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幸福美丽新村、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现代畜牧业重点县等项目建设;积极落实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支持农村产业化发展;开展股权量化,探索农民增收新路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方式转变。新增预算3000万元用于茶文化博览交易会项目,进一步助推乐山市特色优势茶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全市投入388562万元,增长1.15%。支持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建设、乐师附小拆除重建、实验中学扩建、全市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和中小学学生宿舍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免除“三县一区”在园幼儿保教费;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综合预算保障制度;建立公办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财政生均拨款制度,扩大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实施范围;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学杂费、对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落实教师工资政策,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对彝区学前教育双语辅导员给予劳务报酬补助。

四是支持文化体育发展。全市投入88443万元,增长8.74%。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保障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支持市图书馆、文化馆改造提升一期工程建设;支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以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图书馆下基层流动服务,支持文化馆组织下基层流动演出和流动展览,支持开展下基层送讲座、艺术辅导和培训等;支持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奥运争光、体育场馆维修改造等,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五是支持强化社会保障。全市投入366367万元,增长1.53%。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补助资金;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提高至440元/人/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100元/人/年,提前实现脱贫攻坚“两线合一”;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就业创业资金7582万元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支出,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

六是促进医疗卫生发展。全市投入259922万元,增长6.6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进一步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资金,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用药负担。进一步完善计生投入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支持市级妇女儿童医院基本建设,提升乐山市妇幼保健水平和能力。

七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投入242700万元,增长14.78%,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城市新区、小城镇建设;支持工业园区、攀西战略资源开发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岷江航电枢纽、成贵铁路、成昆铁路、仁沐新高速、联网畅通公路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彝家新寨”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五、落实市人大预决算审查意见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全面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审计整改要求,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依法科学征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放缓的巨大压力,财税部门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和现行行业企业管理模式,积极主动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联动,摸清家底,促进在乐企业依法实现本地缴税;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招商引资税源评估机制”,挖掘征管潜力,稳定壮大财源税源;充分发挥财税决策咨询作用,研究制定加强税源培育措施,着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预算,协调景区门票收入上缴市级财政,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128万元,较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8.19%。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管理公务接待行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的要求,对市级各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统一按10%的比例进行了进一步压缩,压减的经费专项用于2016年脱贫攻坚方面。严格支出保障序列,足额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警衔津贴标准提高等刚性增支;加强资金统筹,市级年初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65万元,落实煤矿关停补助资金4500万元、对口援助美姑资金4280万元等,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转变支持发展方式。

整合各类政府资源,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为重大项目做好多渠道筹资保障。推动市级7支政府投资基金筹建,计划募集资金规模463亿。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市级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共13个、投资总额303.65亿元,其中进入采购程序5个。扩大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长期贷款等上级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融资等多种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和挂图作战等重大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壮大企业实力。

(四)深化财政改革,充分释放发展活力。

按照《乐山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年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继续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基本建立。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配合推进市级与市中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启动国库现金管理试点,提高财政资金利息收入。推进财政金融互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促进财金互动政策落实。

(五)坚持依法理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严格执行预算和资金审查报批程序,落实阳光财政要求,促进财政预算透明化。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调整程序,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继续大力实施绩效评价,探索将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评价向财政政策、管理综合评价拓展。进一步扩大对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管范围、拓展监管深度。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强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实现政府电子化平台和商场直购等各功能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在相关网站公开预决算,实现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和细化。持续开展滥发钱物、“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六)规范债务管理,防止财政风险。

严格执行《乐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实施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债务监管,完善并实施市对县风险预警提示,加强债务风险防控。2016年全市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77.87亿元,实现了对2016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的全覆盖。截至2016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78.51亿元,距离省财政厅核定的乐山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84.66亿元尚有一定距离。其中:一般债务189.43亿元、专项债务89.08亿元;市级债务75.39亿元、县级债务203.12亿元。上述债务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和公益性设施。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要切实贯彻《预算法》,按照省委提出的“一保运转,二保民生,三要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安排,按照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有保有压编制预算。

2017年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全面反映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五是进一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与各项规划、重大收支政策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六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一、全市财政预算

按照规定,我们继续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

依据乐山市2017年经济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为980000万元,同口径增长8%。加上预计省对乐山市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减去应上解省支出等,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734359万元。再加上省财政厅提前通知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2827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5262万元后,收入总计为209789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978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236786万元,加上省财政厅提前通知2017年补助600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800万元,扣除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370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52万元后,收入总计为108923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08923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9138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827万元,扣除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901万元后,收入总计为1006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1006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267691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32035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预算-52668万元,滚存结余资金预算504639万元。

以上全市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是根据市县两级财政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初步预算草案汇总数代编的。待各县(市、区)预算正式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之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财政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为302200万元,增长8%。加上省补助、区县上解、调入资金等收入,减去上解省、补助区县等支出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493131万元。再加上省财政厅提前通知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94831万元、动用上年结转资金20466万元,减去提前通知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6442万元后,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6198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19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553122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资金2851万元、省财政厅提前通知2017年补助2571万元,扣除调出资金98227万元、提前通知区县补助240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52万元后,收入总计为45425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45425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808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74万元,扣除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05万元后,收入总计为605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605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级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316101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3100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预算6014万元、滚存结余资金预算354445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等。

(五)2017年市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

2017年市级政府债务到期本息317000万元(其中本金284700万元、利息32300万元),除2016年提前置换115000万元高利率债务本金外,2017年需要组织资金偿还债务本息202000万元(本金169700万元,利息32300万元),其中:可按上级规定争取置换债券偿还168400万元,计划由土地出让收入和公积金增值收益等安排33600万元。

三、市级财力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

(一)支持脱贫攻坚。安排资金12124万元。其中: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市县党委、政府考核规则,安排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414万元,增长38%;继续做好县级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村级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管理,发挥基金效益;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川省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方案》要求,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5%安排对口援助美姑资金4710万元。

(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5420万元,同口径增长12.5%。主要用于:支持市属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保障一村一幼建设,对“三县一区”学前教育双语辅导员给予劳务报酬补助;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给予补助;对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综合预算保障;对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实行财政生均拨款,落实高职和中职助学金经费,对“三县”中职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三)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8155万元,同口径增长12%。主要用于:保障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支持市图书馆、文化馆改造提升二期工程建设,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图书馆、文化馆送文化下乡和开展文化讲座、艺术辅导以及培训等;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完善。

(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43886万元,同口径增长12%。主要用于: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加强特困人员财政保障供养;健全就业保障制度,继续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

(五)强化卫生计生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8959万元,同口径增长12%。主要用于: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取消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安排计划生育扶助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

(六)支持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4834万元,同口径增长12%。主要用于: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工程,支持林地生态保护恢复;实施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程,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新格局。

(七)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安排资金13976万元,同口径增长12%。主要用于: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积极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林业和现代畜牧业,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

(下转第3版)(上接第2版)

(八)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安排资金17568万元,同口径增长10%。主要用于:建立市级产业投资基金,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通过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等市场化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支持产业园区发展,推进园区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降低中小微企业服务成本,增强中小微企业整体竞争力,由点到面全面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发展。

(九)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安排资金8340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促进资金,全面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基础金融服务和支持直接融资发展等方面。安排服务业及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综合改革,促进旅游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旅博会及配套活动,推进规划编制、行业管理、旅游扶贫等工作;支持景区文物保护、维修和环境整治,旅游资源整合、改造、宣传。

(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635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交通、城市新区基础设施,以及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继续做好岷江航电枢纽、成贵铁路、成昆铁路、仁沐新高速、联网畅通公路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资金保障;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继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十一)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安排资金36237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支持城市新区建设;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彝家新寨”建设。

(十二)提供一般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安排资金450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等行政运行支出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加大人才投入、增强政法保障等方面。

(十三)安排市级预备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救济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以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2017年,继续将市级68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高新区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制的财政收支预算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197万元,较上年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上年结转资金等收入,减去上解支出后,当年财力为20804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80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34607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346070万元。

五、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特别是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保持定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发挥财政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财政保障。

(一)狠抓财政收入。

狠抓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增长,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确保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进一步增强政府财政调控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落实减费降税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培育和壮大地方财源。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财税决策咨询作用,既着眼当前、又顾及长远,稳步提升三次产业对税收的贡献力度。三是加大对外来企业、欠税企业等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的跟踪监控力度,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提高分析监控能力,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四是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等虚增财政收入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

(二)改进预算管理。

改变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支撑。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着力加强市级财政统筹,采用“一个预算、两个方案”方式,在继续反映“四本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挂图作战”等重点项目资金筹集方案、债务偿还和支出责任安排方案。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整合,积极发挥土地出让收入的保障和调剂作用。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积极推进“由补变投”,继续统筹专项资金用于筹集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三是做好债务偿还和支出责任安排。全面梳理、全口径统计2017年市级债务偿还、支出责任的资金需求,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和向上争取置换债券、二级公路化债补助等方式落实资金,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四是保障“挂图作战”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在对“挂图作战”等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求进行科学评估,编制资金筹集方案,提出责任分解落实建议。

(三)转变支持方式。

积极转变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导作用。一是筹建和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做好政府投资基金筹建,落实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加强项目筛选和储备指导,为基金投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做好基金投资项目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二是广泛运用PPP模式。做好PPP项目入库和项目储备库建设,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做好“两论证一方案”;全力推进“挂图作战”PPP项目落地,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租用企业投资等方式,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筹措资金。三是加强国资平台建设。支持国资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做实,努力为国资平台创造条件,通过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债等金融工具为重点项目筹措资金。四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结合国家各类项目资金安排,编制向上争取资金任务计划,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四)全力保障民生。

继续强化民生托底,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适度提高必要民生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水平。一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围绕10个扶贫专项,重点推进财政金融扶贫工作。抓好三项基金、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对口扶贫美姑等工作,支持沐川县2017年贫困县脱贫摘帽。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探索资产收益、投资收益、理财收益扶贫新模式。二是完善教科文投入机制。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实验中学扩建工程、乐山一中扩建工程等教育基建工程建设;统筹整合各类资金,保障教育、文化扶贫方案实施,集中财力保障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着力救助社会困难群体,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切实减轻群众看病用药负担。四是促进就业创业,健全就业保障制度,继续支持大学生及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五)深化财政改革。

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一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营改增”和资源税、所得税改革各项政策,做好改革后的跟踪评估工作,采取应对措施,完善地方税制体系。加快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区管理体制。二是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统筹力度。清理政府资产资源,编制政府资产报告,全口径统计未来年度政府支出责任,盘活存量资产、规划新增资源,增强政府对资源资产的统筹运用能力。三是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好分时段偿债规划准备,完善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机制。规范举债行为,严禁违规举借、违规担保。四是推进财政财金互动政策。健全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兑现财政贴息有关政策,推进政策性保险实施。五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

(六)严格依法理财。

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行使权力、规范理财,全面提高财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监管。严格履行预算审批程序,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强化支出绩效评价,扩大专项资金及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二是强化国库执行监管。规范资金支付行为,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强化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管。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策宣传,引入苏宁、京东网上商城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及配套制度建设。四是拓展预算单位财务监管。大力开展财务管理培训,拓展“乐山市部门财务核算监督管理平台”风险预警功能,细化监督管理措施,确保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定。五是强化政府投资评审监管。将“挂图作战”、省市重大项目预算执行纳入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及结果应用。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处罚力度和检查结果运用,建立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部门的移送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开创乐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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