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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约”出新风尚

乐山日报 2015-10-19 21:01 大字

本报讯(崔前东)10月16日,沐川县大楠镇高山村村民刘平自觉将两袋垃圾分类投放到离家不远处的垃圾箱。“要是以前,我直接就把垃圾扔到林子里,哪儿合适就往哪儿扔,图省事!但现在,有了‘村规民约\’,啥事都得按规矩办。”刘平说。

刘平口中的“村规民约”,是沐川在实现村民自治后推行的“升级版”。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照宣告诉笔者,过去推行的村民自治,主要通过不定期召开村民小组会、院坝会等形式来讨论解决全村各类事宜,“会议时间不固定,经常有人缺席,个别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村民的心聚不到同一条线上。”去年8月,高山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支部大会审议、公示后,在11月初正式通过产生了共计16个条款的高山村“村规民约”。“它成为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

“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搞好家庭卫生,营造舒适的家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主动修复或照价赔偿;节俭办红白喜事,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笔者看到,这份“村规民约”条款清晰,各条内容浅显易懂,既有表彰奖励,也有处罚通报、批评教育、赔礼道歉等处理方式。

“内容看得懂,处理方式也是大家一致认可的。”村务监督员胡克金表示,“村规民约”将条款与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农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能够提升村民自我约束能力,“更重要的是,让大家明白‘有约就要守,有法就要依\’,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如今,高山村“村规民约”已印发到户,并粘贴到了村民家里。

陈照宣说,以往大家的自觉意识差,村里的许多事都在瞎折腾,“现在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很清楚,村民法律意识增强了,行为也逐渐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井然有序。”

目前,沐川县以沐溪镇泥河村、大楠镇高山村、永福镇田家坝社区为示范,引领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全县195个行政村、16个社区的“村规民约”在全面完成“法律体检”后均已印发到户、上墙入板,引导村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中,以点带面地打牢依法治县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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