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伞破网”并举 “扫”“除”与综治同行 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政治责任,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战、人民战、整体战、阵地战、攻坚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检察工作重要位置。第一时间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迅速部署、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2件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2件44人,不捕6人,追加漏捕犯罪嫌疑人1人;共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4件8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6件97人,经审查后逐级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案件13件83人,改变黑恶性质案件7件41人,以涉恶案件提起公诉4件28人后撤诉1人,改变管辖1件14人,办理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2人。法院最终以恶势力犯罪判处4件27人。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要求,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重点排查了2016年以来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黄涉毒涉赌、集群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破坏生产经营、破坏资源环境、诈骗等集群性案件以及群众信访强烈的已结案件625件992人。截至目前,各部门共受理排摸举报村霸、涉恶线索13条,通过与县公安局、县监委的协商、沟通,对所有线索按期清零,核查中央第十九督导组线索1条,核查县扫黑办专办线索5条,均按期答复线索举报人,工作中注重深挖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关系网”,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向县监委移交的2条线索均收到具体回复。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精神,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全面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通过引导侦查取证、纠漏追诉和严格把关,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准确、取证全面、打击有力、破伞同步,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能够经得起法律推敲、人民检验、历史考验。
在办案中注重串并分析深挖彻查案件背后存在的“关系网”,“保护伞”,并多次深入基层督导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重点结合新型金融、电信犯罪趋势,对高利放贷、套路贷等违法行为,深入摸排,向榆中县扫黑办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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