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400余家餐饮企业复工消费者用餐实现“服务+安全”双保障

兰州日报 2020-03-13 03:32 大字

防控措施“不虚设” 杨贵智摄

【本报讯】连日来,榆中县对404家已复工营业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10家经营户给予“黄牌”警告,对未履行防控承诺的1家早餐店依法停业整改。同时,榆中县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切实抓好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使广大消费者用餐有了“服务+安全”双保障。据了解,随着春节后食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厅饭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营业,榆中县委县政府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采取更加迅速、更为严格、更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复工复产“不停歇”

在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前,榆中县就抽调工作人员排摸统计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于已经复工复产和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督促启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机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防疫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做出不予复工或停产决定。

防控措施“不虚设”

榆中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兰州市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试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务必做到防控措施“六个必须”,建立健全体温监测和健康防护工作体系,切实做好员工健康检查、人员个人卫生消毒、生产场所消毒等各项防疫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疫情防护工作全环节、全部位和全员覆盖。

堂食执行不走样

针对早中晚就餐高峰时段,检查组坚持“白加黑”模式错时检查,重点就堂食人员是否做到拉开距离、单人单桌、同向就座,是否存在聚餐行为;外卖和网络订餐单位是否落实标准配送容器,装配用具是否及时清洗消毒等。

线上服务“不打烊”

疫情期间,榆中县食品监管部门积极服务当好餐饮单位的“贴心人”,鼓励餐饮单位开通外卖平台,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方式,采取“网上办、预约办”等多种方式,为78家餐饮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增加网络经营。目前全县已有186家餐饮单位开通外卖平台,同时严格要求落实外卖配送人员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的要求,配送食品加贴封签,严禁配送生食冷食,实行“无接触配送”。

文明餐桌“不虚套”

自餐饮部门复工以来,榆中县大力开展“小餐桌,大讲究”行动,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公筷公勺”,减少通过唾液“口口相传”交叉感染;抵制“野味”诱惑,各类餐饮单位不得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广大消费者要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病从口入”;大力推行“六项承诺”促进全民养成安全卫生、健康和谐、文明科学的饮食习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杨贵智特约记者刘耀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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