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陋习 打造精致交通兰州交警严查严管行车不系安全带行为

兰州日报 2020-01-13 02:00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安全带生命带,这是每个人都应知道的常识,通过持续宣传、批评教育和处罚,较之前有了大的改观,但是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还是大有人在。为进一步强化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兰州公安交警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展了全市交通陋习“一月一主题”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从1月1日开始,兰州公安交警将以高速路、国省道及城市道路为重点,通过固定设卡、路面巡查及道路卡口视频系统、高清电子警察拍摄等科技手段,对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开展不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城关交警大队将不定时、不间断地持续整治交通安全陋习,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出门在外,安全第一,为了保障自身及其他人安全,请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规范随手使用安全带意识,发挥安全带保护作用,以保障自身平安出行及生命财产安全,不要等事故发生,才追悔莫及。

安宁交警大队

针对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陋习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期间,交警在桃海市场路口、费家营十字等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检查中民警发现大部分驾驶员都能按照规定系着安全带,而部分副驾驶的乘坐人员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安全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同时,民警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个别批评教育后拒不改正的驾驶人处以50元的罚款,乘车人处以20元的罚款。经统计,共处罚驾驶人不系安全带32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31起,批评教育乘车人不系安全带135起。

七里河交警大队

在全辖区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固定设卡、路面巡查及道路卡口视频系统、高清电子警察拍摄等科技手段,对车辆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坚决做到“查处一批、教育一批、宣传一批”,从源头上减少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同时,坚持执法与宣传、查纠与提示同步进行,提醒车辆驾乘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切实增强辖区广大驾驶员和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意识,真正发挥好安全带的保护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龙泉高速公路大队

在辖区永登收费站开展“不系安全带”主题宣传活动。民警向驾驶员及乘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讲解“生命带、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规范使用安全带。民警要求驾驶员要肩负责任,做好示范,及时提醒副驾驶乘客系好安全带,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有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榆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近日,该大队在辖区各路段全面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民警对辖区过往车辆驾乘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细致检查,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整改一起,处罚一起”。在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的同时,坚持查处和教育同步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讲解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让驾乘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带在发生意外时刻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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