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永登 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马进帅)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7月22日,榆中县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在县城健身广场开展了以“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日,在永登县县委小广场,永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城镇景观管理股的执法队员和公安局民警等相关单位,也开展了“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宣传活动。
在榆中县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重点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解读了《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高市民群众合法合规养犬意识。同时,向市民群众发放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倡议大家养犬时及时做到犬只登记、免疫,外出遛犬时做到入笼或使牵引绳管理,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文明养犬行为。活动现场共发放《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300余份。
据了解,近年来,榆中县执法局主要针对广场、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流浪犬患比较突出区域,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对各类流浪犬进行文明捕捉,并统一送至兰州市犬只留检所进行收容。今年以来,榆中县执法局已捕捉各类流浪犬268只,有效减少了县城内流浪犬扰民、伤人事件的发生。
在永登县的活动中,共接受咨询50人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60余张,并且现场讲解《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当场解答群众疑问,扩大群众的知晓率。永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呼吁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通过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规定,以实际行动倡导文明养犬,营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氛围,共建美好养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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