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侦破800起刑事案件 ——记榆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胡向伟
沙场点兵
◇记者金振华程健
关键词:榆中刑警胡向伟
作为一名刑警,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答案只有一个:破案!
13年的时间里侦破800多起刑事案件,也就是说,每五天多时间就侦破一起刑事案件,这对于一个刑警来说, 足以证明他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无愧于这个职业。
现任榆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一职的胡向伟就是这样一名刑警,更为可贵的是,自24岁进入公安系统后至今,在漫长的13年破案岁月里,他所参与侦破的800多起 刑事案件中,没有一起冤假错案。
穷追不舍 捣毁黑恶势力团伙
2010年7月15日11时,永靖县陈进镇某村村民姚静报案称,自己于7月5日被三男一女从靖远县绑架到榆中县来紫堡乡“芙蓉酒吧”后,四人对其实施了抢劫、强奸并强迫其在“芙蓉酒吧”卖淫。 为了能够尽快查明案情,挽救身陷魔窟的受害人,防止有更多的群众受害,胡向伟立即带着侦查员悄悄来到紫堡乡,找到“芙蓉酒吧”后化妆成消费者,秘密收集证据。掌握了该酒吧老板金某、张某作案的证据后,立即对其实施了抓捕。
面对铁证,金、张二人不得不如实交代所犯罪行。根据嫌疑人的交代,胡向伟又通过调查走访确定了金昌籍犯 罪嫌疑人邵某、陈某等人。随后,榆中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追捕和下一步的侦查工作。8月9日,胡向伟奔赴 四川广元将犯罪嫌疑人邵某、陈某抓获。经审讯,邵某、陈某如实交代了他们伙同贾某、王某、展某等人携带仿真 枪支、迷幻药等物驱车先后从金昌、白银、定西、武威等地将四名女子绑架、诱骗到榆中县后,对其实施强奸、抢 劫并用殴打、拍裸体照片等手段,强迫四名女子在犯罪嫌疑人金某、张某等5人经营的酒吧、洗头房、茶屋内卖淫的犯罪事实。
该案被甘肃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侦查,先后侦破14起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0 名,将这个集抢劫、强奸、强迫、介绍、容留卖淫的黑恶势力团伙最终送上了审判台。
办案就要办铁案
有句话说得好:认真,可以把事情做对,用心,可以把事情做好。虽说每个人衡量出色的尺子长短不一,但 胡向伟对于工作的努力与成绩确是有目共睹。认真与用心二者结合,就是秘诀。胡向伟说自己干的是拿枪的“粗活 ”,可他侦破的800多起案件中无一疏漏,足以证明,他所干的“粗活”一点儿也不粗。
就像他的领导交办案件时的那句话:“这个案子交给你我很放心。”这是对他工作能力的认可,也是他勤奋 好学,工作一丝不苟的回报。对此,胡向伟笑道:“我从办理第一个案件起,就立下‘办案就要办成铁案\’的规矩 。为此,每办一个案件都要进行剖析反思,总结得失,积极收集兄弟单位和其他同事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值 得借鉴的好办法。”
2007年中秋节那天,他在办理一起特大盗窃案。涉案的一名嫌疑人是一个干部子弟,因此,案件曾一度陷入僵局 。但是,他知道,百姓在等着他。于是,他想尽办法,绕开说情者的干扰,顶住各种压力和阻力,开动脑筋寻找切 入点和突破口,与嫌疑人讲政策、谈出路,几经努力,最终感动嫌疑人,搜集了足够的证据,破获了案件,并在嫌 疑人家中查获赃款一万余元,为受害的两户农民挽回了财产损失。当2户农民接过追回被盗的现金时,他们流着泪 要拿出一部分现金感谢他时,被他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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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榆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