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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国土资源局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公告榆国土资公发〔2013 〕6号

兰州日报 2013-04-28 17:33 大字

按照榆中县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发布县粮食局所属粮管所站改制涉及9宗共59.14亩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的公告,详细事项公告如下: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独立参加申请。

三、申请时间:有意申请者应于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16日向榆中县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提出申请。

四、申请地点:榆中县国土资源局5楼榆中县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502室。

五、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预申请保证金到帐后,确定为相应宗地的预申请人,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不符合竞买条件的说明原因退回资料。

六、申请须知:

1、宗地所有相关指标以本公告公布为准。2、企业单位报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报名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申请时须同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总额)。

4、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预申请保证金的,由榆中县国土资源局确认其申请资格。

5、本次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寄等形式的申请。

6、本次公开拟出让的每宗土地只有1家申请者,拟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有2家以上申请者拟采取拍卖出让方式取得。

7、本公告期满后,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榆中县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办理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申请人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高于底价,则以该承诺价格为出让成交价款;若承诺土地价格低于底价,则以底价为出让成交价款。所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冲抵相应宗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多退少补,不足部分须另外缴纳)。

8、预申请人资格不得转让。

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相应的补充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榆中县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联系人:金明喜张志霞

联系电话:0931-5609585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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