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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工作落实 ——榆中县狠抓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兰州日报 2012-12-27 19:55 大字

今年以来,榆中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在完善行政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及接受评议监督等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有效工作,使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明晰领导责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机制建设

县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鉴于人事变动的实际,今年及时调整增补了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以政府县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协调难题,亲自组织实施;县法制办加强了与市法制办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汇报工作,交流与协作完成了部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法制办积极主动地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项等法律事务。积极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有关领导的安排,及时审查、修改涉及县政府的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今年2月,召开了全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了依法行政工作,对全县2012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榆中县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榆政办发〔2012〕13号),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单独设置了7个类别44项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县政府与乡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考核落实到位,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扎实推进。

强化学法用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订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今年县政府聘请专家、学者为领导干部作专题法制讲座4场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派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县政府制定《榆中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暨“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狠抓工作落实。6月份,县上举办并开展了《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政府及各部门围绕榆中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的实际需求,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重点,围绕机关、学校、企业、单位、新农村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并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县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长效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学习培训,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经费、效果“六落实”。全县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依法行政培训,其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评不得评为称职。今年,全县补办换证的32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100%。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完善了行政决策评估与反馈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作出预测。要求行政机关在事前对行政决策的成本、效益及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提前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在事后适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信息反馈。建立了决策纠错制度。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偏差,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质量

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充分体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基本要求,文件出台之前都要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的发生。依照“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关、政策关,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发必须先审查,再签发,后公布,再备案,为领导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制机构主动审查和依法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审查、处理职责,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各类文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立即修订。县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标注有效期,有效期满的自动失效。对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重新公布;需要修订的,按制定程序办理。2012年12月底以前,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改革,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县政府在过去规范的基础上,要求各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对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重新梳理,细化后的裁量基准以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以此作为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各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告知、调查、听证、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执法举报投诉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约束机制。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事项。对全县72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行政许可职权336项、行政处罚职权1709项、行政强制职权18项、行政征收职权54项、行政裁决职权1项、行政给付职权数2项、行政确认职权数10项,其他行政职权84项。狠抓了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监督管理,设立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抓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抓审查,经组织考试合格后,对其身份进行审查,凡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确认执法资格;抓监管,对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动态跟踪监督,凡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将予以谈话诫勉,凡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犯法,造成向相对人损失的,除给予赔偿外,依据《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予以暂扣执法证件或取消其执法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始终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作为统领依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认真抓好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做到对执法过错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对存在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对过错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公正执法的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明确机构,强化责任。层层建立了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实施考评、投诉、举报制度,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工作格局。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从今年8月开始,县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方面的100多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活动。在案卷评查过程中,采取当面查阅卷宗材料,当面反馈评查意见,当面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对纠正执法存在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完善行政自律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保证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狠抓《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并明确县政府法制机构为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同时,政府和各乡镇、各部门都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做出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做出处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合理处理信访问题。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行政复议模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县政府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模式为重点,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程序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不断增强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今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维持4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一件。涉及县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2件,目前已审结10件,其中维持8件,撤诉2件,上诉2件。认真办理信访案件。积极推广“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信访工作新模式,全面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一案双责”制和党政领导接待日等制度,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5件次,其中来信41件,个体访213人次,集体访91批1680人次。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大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排查调处、挂牌督办、矛盾纠纷回访、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行“口袋调、随手调”工作机制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机制,向全县1200名人民调解员和乡镇干部配发了“口袋调、随手调”人民调解登记薄,初步形成了小事有登记,疑点难事口袋调,重大矛盾集中会诊的调解机制,把各级领导、乡镇干部、村社干部、政法队伍纳入人民调解工作责任体系之中,形成了“人人调解、共建和谐”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并在39个非公经济和新经济组织中建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和大青山农贸市场4家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榆中县政府法制办马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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