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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城乡低保提标扩面惠及千家万户

兰州日报 2010-03-04 06:34 大字

【本报讯】榆中县把城乡低保提标扩面作为提高城乡弱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的阳光工程,强力推进。2009年,全县城市和农村保障人数由上年的 2.1万人增加到 2.5万人,享受城乡低保的人数分别占全县非农人口的10.76%和全县农业人口的5.27%。

榆中县在城乡低保的审核发放过程中,采取“城乡低保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和季度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逐户逐人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为了加大低保工作的透明度,4个社区居委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了11名义务监督员,让他们对整个低保工作全程监督。通过努力,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人均103元/月提高到120元/月,人均月增加17元。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后,保障标准由人均年收入低于685元提高到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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