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打造未检特色品牌 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本报讯】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兰州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市团委、市妇联、市教育局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共20余人走进检察院,来到西北中学参观设立的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主题是“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在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孔永汇报了近年来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兰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孟春介绍,“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旨在通过“检察开放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展现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预防犯罪、维护权益等检察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
2013年8月,安宁区院受理的孙某等14名在校中学生抢劫、故意伤害在校大学生一案。经过两级院多次研究,最终对作案次数多、情节严重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并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又具备挽救条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不捕,分别做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该案审结后,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其中一人于2015年顺利考入大学。创新亲情会见方式。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犯罪嫌疑人前,先行安排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亲情会见,待其情绪稳定后,再行提审,保证了提审工作顺利进行和案件的有序依法办理。
孟春介绍,兰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检工作,该院率先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检部门,并选好配强未检干警。目前,全市八个县区院均设立了独立编制的未检部门,全市共有未检干警30名,其中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占79.17%,为实现办案专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推行四项举措,促进案件快速办理。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结合办案,牵头与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办法》、《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暂行办法》。从源头上解决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问题;建立了甘肃省检察机关首家合适成年人人员库;协调市司法局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督促八个县区院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四项举措不仅解决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瓶颈和问题,而且也理顺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办案质效;落实两项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牢固树立“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在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全市未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大限度地挽救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兰州市未检干警追求的终极目标。坚持在捕前、捕后、审查起诉阶段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化解社会矛盾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13年以来,兰州市院未检部门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和社会矛盾化解。探索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工作模式,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2013年,针对永登县检察院上报审查起诉的在校中学生恶性案件占全市受理案件比率较高的情况,分别向永登县政府、县教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引起了永登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与县院共同开展了该县百名领导干部进百所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丰富附不起诉跟踪帮教形式。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跟踪帮教工作暂行规定》;建立跨省、跨地区异地协作机制,安宁、城关区院先后与北京海淀区院、江苏扬州宝应县院、临夏州8个基层院签订了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协作协议并取得初步成效;创立“三位一体”的跟踪帮教观护教育基地。目前兰州市在民营企业、职业中专、普通中学、戒毒所共建成6个基地;借助网络平台,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QQ群、微信群,通过QQ群、微信群随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对出现的不好苗头及时予以纠正,对不明白的问题耐心答疑解惑。延伸预防触角,关注大墙内的未成年人。注重与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配合。
自2014年,坚持每年“母亲节”期间,该院与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在兰州监狱未成年犯管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帮教活动,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宽容与鼓励,为其真诚悔过、教育感化、融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突出“两微一端”形式多样打造未检特色品牌
未检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需要与社会、机关团体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方联系与沟通,才能形成社会化的关护支持体系。兰州市检察院立足实践,探索创新,构建全方位的未检工作特色。突出“两微一端”,宣传方式形式多样。以高检院“未检工作30年”宣传活动为契机,督促八个县区院对未检工作宣传实现了“两微一端”全覆盖。同时,市院编辑了兰州未检工作画册和跟踪帮教工作手册;城关区院开展了精彩的“皎姐课堂”;红古区院打造了紧随时事的微信平台;各县区院创作了各具特色的H5办案纪实作品。高检院出版的《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画册收录甘肃未检工作图片8幅,其中4幅为兰州未检工作。
今年3月兰州市检查院联合市教育局共
同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的方案》,并成立了兰州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宣讲团。市两级院未检干警会同本地教育局对辖区学校治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出现过校园欺凌、性侵害、学生受侵害案件,校园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和地区建立台账,制定详细巡讲活动计划,争取三年内做到精准宣讲、全覆盖宣讲。截至目前,该院已带领宣讲团分赴60所学校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三万多名学生接受了法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了一定的工作。
法治宣讲青少年思想教育落实处
积极参加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和团中央“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根据“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的要求,未检干警分别与12名重点青少年结对,建立帮扶档案、协助相关部门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困难资助、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社会。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兰州市检察院筹划、协调、指导,七里河区院、兰州市西北中学共投资建成了西北首屈一指的“兰州市青少年思想教育基地”,开通了咨询热线,基地所在西北中学无一名学生违法犯罪。开展“心理咨询”,夯实教育挽救成果。2015年,市院投资30余万元设立甘肃省检察机关首家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疏导室。为切实有效开展好心理咨询疏导工作,兰州市检察院鼓励全市未检干警进行专门的心理学理论和心理学实际操作应用等知识培训教育。截至目前,全市16名未检干警获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18名获得了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PAT沙盘游戏咨询师中级证书。他们将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及时运用到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疏导、心理测评中,有针对性的促其修正思想偏差,提升帮教挽救效果。救助“困境儿童”,打造精品案例。我们改变“就案办案”的观念,积极救助与涉罪未成年人相关的其他陷入困境中的未成年人。2015年8月,该院未检处以其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为题材联合省广电总台等单位拍摄了数字电影《正月》。7月3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普法栏目剧》黄金时段向全国观众进行了播出。该片宣扬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所做出的积极努力,提升了兰州检察在全国的影响力。目前《正月》原型、11岁的杨某某与16岁的哥哥一起生活。在今年母亲节、儿童节前夕兰州市院牵头协同皋兰县院与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单位向其送去了包括现金、书桌、食物等生活学习用品,未检处全体干警还自费为小“正月”购买了秋季的衣服、鞋子。目前,兰州市检察院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杨某某兄妹的公租房事宜,以彻底解决其兄妹的生活困境。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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