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贼埋赃物疑被8岁小孩告诉别人惨将其杀害沉于井底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4条紫兰州,两处埋烟地点,一个8岁的孩子,因为经常跟小伙伴前往埋烟地点玩耍,而惨遭杀害,尸体于一年后被发现沉于井底。这是一起怎样的事件,又是一起如何发生的命案。昨日,被告人王永昌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接受公开审理,他当庭详细供述抛尸经过,多次提起,死者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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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水井发现尸体
年6月日,永登县城关镇高家湾村村民杨某在清理自家水井时,发现井内有尸体,村民立即报警。
发现尸体的现场位于永登县城关镇高家湾村二社的一蔬菜大棚旁的一口井里,清理人员从井中打捞出的编织袋用胶带和蓝色尼龙绳捆扎着,里面装着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尸体呈蜷缩状,右上肢从右下肢绕过,双手用透明胶带缠绕,尸体双手、双脚、双膝部位用白色尼龙绳缠绕,面部用透明胶带缠绕两处,一处环绕眼睛周围,一处环绕口鼻部,解开透明胶带,经测量胶带总长2.米,除此之外,死者的眼部、嘴部还有白布缠绕。警方还在水井底打捞到一根长.米的尼龙绳。时隔太久,死者死因认定已缺乏条件,但不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可能。根据死者DNA鉴定,他叫小达(化名),殁年8岁,失踪时间年5月日。
警方经过对裹尸胶带检测,发现上面有残缺指纹,经提取对比后,警方发现王永昌有重大作案嫌疑,而胶带上的指纹正是王永昌左手拇指所留。
年6月日,公安机关在永登县滨河路一茶府内将王永昌抓获,经审讯,王永昌对自己年5月日杀害小达、抛尸的事情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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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究其法律责任
小达是高家湾本地人,和王永昌家住前后院,年5月初的一天,王永昌从家里偷拿了4条紫兰州,怕家人发现,王永昌将两条紫兰州埋在麦场斜对面的一颗树下,另外两条埋在高家湾村二社附近的一口井边。为了防止周边小孩玩耍时挖出香烟,王永昌叮嘱小达“帮我守着,如果告诉别人,我就揍你!”此后的三四天,王永昌发现小达跟小伙伴们一起在井口附近乱挖,王永昌在小达头上拍了两巴掌。过了几天,王永昌发现小达又跟小伙伴在麦场附近玩耍,王永昌异常生气,就想揍小达。
年5月日时许,王永昌路上遇见小达,他想揍小达,于是让小达在案发地附近等他,说话间,王永昌动手揍了小达几下。据王永昌当庭供述,小达脚下不稳,掉进了蔬菜棚旁的一大口井内。王永昌自称想救小达,他跑回家,取了尼龙绳,回到井边,跳下井把小达背了上来,但是小达没醒。王永昌发现小达头部肿起大包,他摸了摸小达的脉搏,发现停止跳动。于是,王永昌再次回家,取了编织袋、白布条再次回到案发现场。看着小达半睁半闭的眼睛王永昌自称害怕极了,他用白布条缠绕小达的眼睛,随后为了能将尸体装进编织袋,不被别人发现,王永昌用胶带缠绕尸体,缠绕装尸体的编织袋,最后选择用尼龙绳捆绑,将编织袋自上而下放入杨某家的井内,之所以选择杨某家的井,是因为井口比较小,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在抛尸后王永昌用枯枝遮盖了井口。
对于自己处理尸体的过程,法庭上的王永昌讲述清晰,他不断强调,之所以用白布条缠绕死者,是因为死者没有闭眼。而当小达父母发现孩子失踪后四处寻找孩子,曾多次找到王永昌问询小达的下落,王永昌始终回答“不知道”,直到案发一年后,王永昌涉嫌杀人一事才被警方发现。公诉机关认为,法庭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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