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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举行奠基仪式

鑫报 2016-09-27 00:00 大字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冯忠海

鑫报讯 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城关区雁北路城关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建设工地举行了奠基仪式。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属相关单位、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百余名公安民警参加了奠基仪式。

据悉,业务技术大楼建成后将有力改善城关公安分局一体化指挥协调、办公、训练、培训等诸多功能,为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负责施工和监理的分别是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甘肃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表示将根据工程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最好的质量、最快的速度,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永登警方破案

为受害人挽回

经济损失15.5 万元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徐大明

鑫报讯  9月16日,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以介绍工作为由进行诈骗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和陈某抓获归案,为受害人李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5.5 万元。9月21日下午,受害人李先生及家人将一面题有“为民解忧、匡扶正义”的锦旗送到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致谢。

2016年8月7日,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大同镇李先生报案称:永登县龙泉寺镇河西村村民刘某(男、汉族、50岁,永登县龙泉寺镇人)和大同镇泉水沟村村民陈某(男、汉族、31岁,永登县大同镇人)在2012年8月至2015年2月期间,以给李先生的儿子介绍工作为由,陆续索要“办事”费用15.5万元。之后,刘某、陈某关闭手机、销声匿迹、杳无音讯。

经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初查,认定该案系以介绍工作为由的诈骗案件。但由于报案与作案时间间隔过长,犯罪嫌疑人逃匿已久,给案件侦办和取证工作带来巨大难度。工作中,永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发扬昼夜奋战、毫不气馁的精神,辗转往复多地寻踪觅迹,最终于今年9月中旬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在兰州市安宁区分别抓获。经讯问,该二人对其共同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多次开展法制教育和劝说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全额退还赃款。9月21日,受害人李先生见到多年的积蓄被公安机关如数追回后,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称谢。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已被永登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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