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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警方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兰州日报 2016-09-29 00:00 大字

近日,永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对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9月6日,永登县公安局在会同县环保局举办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执法培训联席会时,根据环保局现场通报有关情况,对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提前介入调查,发现自2013年以来,兰州新区秦川镇源太村村民白某、白某某在未报批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永登县树屏镇杏花村经营电镀小作坊,并利用渗坑排放含有铬、锌、镉等有毒物质。经办案人员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作坊废水和渗坑土壤进行采集检测,认定排放废水中总铬为1.473mg/L、总锌为1.53mg/L,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值;渗坑土壤中总铬为5396.6mg/kg、总锌为8684.8mg/kg,超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白某、白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永登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讯问,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26日,永登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白某、白某某执行逮捕。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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