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10月11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获悉,《兰州新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助政策(试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此举将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据了解,该补助政策的补助对象包括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两类,其中银行机构指在“绿金通”平台上注册,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发放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指在“绿金通”平台上注册,获得监管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发放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保险业机构。
在补助条件方面,享受补助政策的贷款业务需同时符合3项条件:银行机构通过“绿金通”平台实际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贷款,且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执行优惠贷款费率,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贷款必须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以及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享受补助政策的担保业务需同时符合2项条件:担保机构对享受补助政策贷款提供的信用担保;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年化费率不超过1.5%,不得收取额外费用。银行机构通过“绿金通”平台向小微企业完成发放信用贷款或保证贷款,且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的,按该笔贷款年日均本金余额的0.3%给予银行机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其中无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全部给予银行机构;有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保证保险)的,按80%、20%比例分别给予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获得首次贷款户数补助。根据“绿金通”平台完成小微企业首次发放贷款的情况,对达到一定户数(达到或超过30家)的前6家银行机构给予补助,其中前三位的各补助25万元,第四至第六位的各补助15万元。根据“绿金通”平台给予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担保的情况,对达到一定户数(达到或超过30家)且位于第一位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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