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燕春丽)9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及时有效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突出问题,兰州市决定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实行奖励,奖励金额500-5000元。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分局及高新区环保局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来信来访四种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且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5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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