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双11”消费警示 货比三家防假冒科学理性不盲目

兰州晚报 2019-11-10 00:47 大字

“双11”网购节即将来临,各大商家都会有不同力度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往往被大幅度的促销所吸引。但是由于网上购物的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无法看到实物,消费者的权益容易受损。11月9日省消协发布“双11”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预先拟定购物清单、查找信誉商家,货比三家再出手,切忌冲动消费而忽视实际需求和比价的必要性,陷入退货难的窘境或遭遇商家设置的价格陷阱。消费者应理性看待网络购物平台推出的“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活动,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

谨防“鱼目混珠”

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因此消费者要理性购物,慎重选择商品,下单前要货比三家,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如果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不要盲从轻信,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电商,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抽奖、中奖信息,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

缴纳定金需谨慎

预售产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遭受经济损失。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看清预付规则,谨慎下单。

做好延迟收货准备

“双11”期间,电商平台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购物后要有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收货时,建议消费者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具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要求修理、更换、换货,如造成损失的,可依法向商家要求赔偿损失。

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网络购物)消费凭证,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拿这些消费凭证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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