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心事 超市里买东西 实际收款竟与标价不符 你说闹心不
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熊园)在购物时,收款价高于标签价这一现象,在超市行业屡有发生。“十一”长假期间,市民程先生就遭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
10月2日,程先生在安宁培黎广场附近一家新开的超市里购物,看到一款雕牌全效洗洁精特价6.99元,于是购买了两瓶,付款后也没有多注意。回家后,整理购物小票时才发现,小票上显示的洗洁精价格却成了7.49元。当天下午,程先生返回超市,工作人员在查看了购物小票后,将多收的1元钱用微信的方式返还给了程先生。
“虽然一瓶只多了5毛钱,但标价和实际收款金额不符,商家就是有欺诈的嫌疑,当天购物的消费者那么多,大家都应该对此事有知情权。”程先生希望超市可以将自己失误造成的后果公示出来,让已经多付钱的消费者知晓,并退还。
10月5日,记者来到了该超市,发现货架上雕牌全效洗洁精标价已经进行了调整。该超市负责人宋先生表示,出现标价与收款不符的情况,有可能是电脑价格系统标错了,并不存在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对此,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时应注意:一要认真核实商品价格,如发现商品标注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应要求商家按标注价格收款,并留存好相关购货凭证,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月15日,程先生致电兰州晨报,表示自己已经将上述事情反映给了相关部门。对此,本报将进行后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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