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戴头盔等同忘记文明和安全 市民建议: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帽者应重罚
不戴头盔现象依然存在 葛强摄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大力倡导市民文明言行,培育文明社会风尚,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及“一月一主题”方案要求,从8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陋习专项整治”整治月活动。为此本报开展了“交通文明行为大家谈”话题,将针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行车抛物等多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展开讨论,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见解,共同推动整治兰州市交通陋习专项整治方案的贯彻和实施。
◆本期话题
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帽不文明行为应该怎么办
诚邀您对此展开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法
◆提示
本报下一篇“交通文明行为大家谈”为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随意鸣笛不文明行为应该怎么办?市民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发送至184423139@QQ.com,也可以将有针对性、有典型性的建议发送到本报微信平台或者微博,或拨打本报新闻热线6132888反映。
◆街采
昨日记者在南滨河路、静宁路、天水路等地发现,每百辆电动车和摩托车中,就有近30人不戴安全帽。在近两个小时的观察中,记者发现几名乘坐摩托车的女士由于穿着裙装不方便跨乘,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侧坐的姿势,有的还跷起了“二郞腿”,让很多路人都为她们捏了一把汗。随后记者在西关十字观察发现,外卖送餐员基本都能佩戴安全帽,只有个别外卖小哥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随着兰州市中小学校开学,许多家长在骑摩托车和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但自己不戴头盔,孩子的头上也未给佩戴上安全头盔。昨日记者在上下学时间走访了兰州市多所学校,发现在接送学生的家长中,有不少都以电动车代步,但大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戴安全帽的不多。在城区几所学校门口,记者发现使用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安全头盔佩戴率严重偏低。记者也看见了几个骑着电单车来接送孩子的家长。记者询问后得知,这些电动车接送的孩子,大多都住在距离学校两公里左右的地方,“我骑电单车来接她,5分钟就到家了。”或许正是因为距离近、时间短,不少家长都疏忽了必要的安全防护。在大砂坪小学门前,记者看到骑电动车来接送孩子的家长不少,但却没有几个家长戴头盔。家长吴女士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平时就接送孩子和买菜骑车,特别注意走非机动车道,也会注意安全,应该问题不大”。在通渭路小学门口,记者看到,骑电动车前来接送孩子的家长里,戴了安全帽的家长一半都不到,而就算是戴了安全帽,也有家长只给自己戴安全帽,而没给孩子戴安全帽,或只给孩子戴安全帽而自己没戴,孩子家长都戴的是少数。记者了解到,这些没有做好安全防护的家庭,大多是由于考虑到路程距离,而疏忽了安全隐患。记者询问了超过10个家庭后发现,大部分家长都没有意识到佩戴头盔的必要性。
采访中,记者询问在骑车时是否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问题时,一位年轻的父亲表示:“想过,但不知道去哪儿买儿童专用的头盔。”记者在兰州市几家电动车专卖店询问了解到,安全头盔的销量远远不及电动车遮阳伞、遮雨棚、防晒挡风罩等用品,儿童专用头盔更是商家售卖的盲区。走访中,记者从部分骑乘人员口中也了解到,不戴头盔主要原因是天气炎热。市民赵女士说:“天气太热了,一戴上头盔脸上的妆都被汗水弄花了。”还有一些市民则是因为抱有侥幸心理,市民于女士说:“应该没啥事儿吧,我一直没戴也没出啥事儿。”而更多的受访市民则表示:“太麻烦,小心点儿就好了”。
目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相应的交通法规对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加以约束,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如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者,交警可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市民建议
市民赵先生建议:在现有的基础上,应该对电动车做进一步的管理。首先交警部门要把电动车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的重点,每个路口值班的巡警应负起交通管理的责任,不戴安全帽,超速、超载、行车转弯不打方向灯、不按道行驶、随意变道、不按红绿灯行驶的电动车要实施阻拦,通过采取教育、罚款、多次违规取消驾照等有效措施,规范管理电动车的违章行为。其次要向先进城市学习有关城市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合理安排时间段,组织相关社区服务志愿者,轮流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辅助交警疏导交通,劝导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员严守交通法规。同时通过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讲堂、社区发放宣传报刊、电视电台媒体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交通法规,改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观念。
市民陈女士建议: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帽不文明行为以往交警都会采取劝导的方式。为此她建议对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者,交警应该对其车辆进行扣留,拿来头盔戴上才予以放行;对于部分家庭地址较远的市民,则需要观看完安全宣传教育片后方可离开。
市民杨女士建议:在大街上,摩托车、电动车特别多,但佩戴头盔的驾驶员却不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加强管理,通过多种手段,让市民意识到不佩戴安全帽后果很严重。
市民曾先生建议:应将电动车的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对电动车驾驶人员进行驾驶资格培训和考核,持证驾驶;落实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和年检制度。对没有交纳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对不戴安全帽等违反交通法规的实行扣分制,落实“年检”,从制度层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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