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醉驾坚决说“不”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酒驾警示教育活动

兰州日报 2019-08-29 02:14 大字

新华社作

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近期因醉驾而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释法说理、事故视频模拟、身边案例讲解、肇事车辆展示、犯罪成本核算等多种方式,深刻剖析醉驾的危害后果,使行为人深切认识到醉驾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为了真正引导醉驾行为人真诚悔过,进一步提升“醉驾入刑”的实际功效,日前,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一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近期因醉驾而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释法说理、事故视频模拟、身边案例讲解、肇事车辆展示、犯罪成本核算等多种方式,深刻剖析醉驾的危害后果,使行为人深切认识到醉驾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自觉认罪、真诚悔罪,切实发挥了法律的教育惩戒功能。

据介绍,酒驾入刑是针对我国社会公共道路安全现状进行的一项有效立法举措,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有效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消除社会恐慌心理,顺应公众“平安出行”的诉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自2011年酒驾入刑以来,在短时间内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以身试法,屡屡突破法律“红线”,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在司法实践中,多数醉驾判决结果基本上都是拘役或者缓刑,大多数需要社区矫正,但实践中仍存在大量社区矫正后的醉驾行为人再次醉驾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导致醉驾数量居高不下,这类人群往往对于犯罪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公众安全意识不强,仍存在侥幸心理,甚至产生“醉驾不判实刑”、“判刑是高射炮打蚊子”的错误思想,法律规制效果不显著,未能真正起到“醉驾入刑”应有的震慑和预防效果。

为了更加直观、生动地展示醉驾的社会危害性,交警部门首先通过事故视频模拟演练展示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等不规范驾驶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通过血淋淋的案例,结合眼前一个个支离破碎的肇事车辆,让在场的醉驾行为人及家属深切感受到醉驾给社会、家庭带来的难以修复的危害后果;通过犯罪成本核算,让在场人员了解到醉驾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须承担的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

活动中,结合案例对危险驾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讲解了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阐明醉驾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并强调司法机关会始终保持对醉驾的高压打击态势,对醉驾的查处不会放松。

在场的犯罪嫌疑人深受触动,当场向检察机关递交悔过书,表示愿意认罪伏法,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他们的家属也纷纷表示,愿意以亲身经历劝导身边人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远离醉驾,远离犯罪。

◆检察官说法

醉驾的最高刑期虽然只有拘役6个月,时间不长,但行为人的犯罪记录将成为其人生永远无法抹除的“黑点”,而且驾照被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营运车辆驾驶员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此外,一旦被判处刑罚,行为人子女的就业、发展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犯罪代价高昂。希望开车的朋友对法律心存敬畏,切勿心存侥幸,坚决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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