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院领导和其他入额检察官一样,全部上岗办案,并将办案职责以量化方式直接纳入办案职责规定。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原则,检察长亲自带头办案,有效带动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近日,由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龙办理的苗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王龙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城关区法检两院部分干警共计40余人参加了庭审观摩。该案是王龙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其中之一。由兰州市城关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在监委调查阶段,因该案是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王龙主动提前介入,引导调查人员收集证据。在案件受理后,王龙坚持依法、精准、高效办案原则,第一时间到看守所提审,当庭再审被告人苗某,并及时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审查案卷8册1200余页,审查犯罪事实10起,撰写审查报告94页47000余字。
庭审中,王龙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目标、有条理地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按照庭审程序举证质证,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逐一并有理有据答辩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被告人的当庭辩解,有效指控了苗某的犯罪事实。
检察长要带头办理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王龙积极贯彻落实,带头办大案、办好案,2019年第一季度,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1件12人,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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