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共同的敌人是疾病
高怀军
2018年,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发生的殴打医生事件再一次挑动了大众对于医患关系这类话题的敏感神经。
每每看到这些令人痛心的伤医、闹医、辱医,我总觉得这些事件的当事人闹错了对象,误读了医患关系。
当下的医患关系,许多人是站在不同角度解读医患关系,得出不同结论:法学家把医患关系定性为纯粹的法律关系,经济学家则认定为是消费关系、合同关系,政治家、思想家则归咎为制度不健全、道德滑坡等等。
若按以上逻辑解读,一个生命垂危、身无分文、急需手术抢救而又无法联系家属的伤(患)者,假如某医院收治,若以法律关系论,那首先得严格按医疗程序,事无巨细地做完各种检查,一级一级地会诊讨论,而后完善病历资料,以便保全证据;若单纯以经济关系论,那就得先交钱后看病,天经地义,交了钱就意味着建立了合同关系,买卖公平;若以医德滑坡说事,医生完全可以以充分的理由把伤者推走,免得担责。但这样做的结局便是,一个活脱脱的生命也许就在瞬间消逝。
如此对医患关系的解读,恰恰缺了一个核心,那就是以人为本,人不是物。医患关系从本质上而言,应该是同盟关系,是命运共同体,医患双方面对的共同敌人是伤痛、疾病而非别的。
正如阿拉伯学者阿卜·日·法拉兹的那句名言,“医生对病人说:瞧,我们是三个人——我,你,还有病。所以,要是你站在我这边,我们两个就比较容易打败他;要是你转到他那边去呢,我独自一个人就难对付你们两个了。”
医患双方的共同敌人是疾病,医患双方的共同目标是维护健康。医伤治病就是医生背着伤患者过河,双方只有合作无间,方能成功抵达生命健康的彼岸。如果大家都能站在这个角度认识,去完善良好的医患关系,那么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法律、制度、道德或许更有人情味,更能解决这一疑难杂症。
其实,医生和患者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双方,二者是同一个战壕里的战友,疾病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没有一个老师不愿自己的学生成才。同理,没有一个医生不想把病人的伤病治好。无论病患家属什么态度,医生护士再委屈,内心里是有杆秤的,不会因为家属的不理解、纠缠、吵闹而放弃一条生命。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真心觉得,我们没必要拿救死扶伤的游标卡尺去精确丈量什么,因为公道自在人心。人心换仁心。只有人心,才能留住妙手仁心。所以,希望病患家属对医生要多些感恩,少些责难。(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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