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检察院:积极探索规范“临界预防”工作

兰州日报 2018-08-16 03:30 大字

【本报讯】近日,西固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所办理的张某等人故意伤害案中,有6名涉案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在校学生,其中一人已涉案二次,为让6个孩子意识到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对自身的危险性,避免产生“违法没事儿”、“我小我有理”等错误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临界预防”帮教工作,敲响警钟,震慑犯罪。

未检部检察官王建丽介绍,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是指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针对性预防活动。近年来,西固区未成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低龄化犯罪频频示警,但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实践中司法机关往往是将其交给家长进行一般性督促和约束,学校对这类孩子有时甚至希望将其“劝退”,因而这类未成年人往往犯罪率较高,“临界预防”工作急需开展,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以案释法,集体预防。帮教工作中,检察官以案释法,首先从犯罪构成上分析,告诉孩子们,他们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但因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时引用以往所办案例,以故事形式深入浅出,告诫孩子及家长:恶习不改,认识不足,终将酿成大祸。听完检察官的讲解,6名未成年人及家长深受启发,有所触动,主动剖析了犯罪的原因、监管的失职,表示今后要遵法守法,避免犯罪,并郑重宣誓承诺:以此为戒,知法守法,努力学习,远离犯罪。

二、因材施教,单独帮助。针对个别孩子提出的“对方先动的手”、“我们是正当防卫”、“我们受了伤怎么办”等一系列问题,检察官释法说理一一解答。对已在二起案件中涉罪,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潘某,在集体预防后,又单独进行帮教。在办案区,让潘某体验了失去自由被审讯的情景,而后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提出了改变环境、远离不良“朋友”、强制改变自己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三、总结延伸,规范帮教。此次“临界预防”活动,是西固区检察院首次举行,活动后主管检察长亲自主持召开总结分析会,总结取得的经验和需改进的不足。结合本案情况,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延伸规范帮教工作。与6名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联系,提出检察建议,并签订“四方帮教协议”孩子、家长、学校、检察机关,共同帮教6名孩子,引导他们回归社会,避免再犯。建立“临界预防”长效机制,着手制定《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临界预防”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开展工作。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共享数据库,实施“层级预警”,一级普通关注,二级重点关注,三级确定专人跟踪帮教。

四、建立“临界预防”人员库,对临界预防人员进行半年至一年的跟踪监督,定期进行考察帮教,避免“走过场”式的工作。□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通讯员王建丽

新闻推荐

人人参与创城处处遇见文明 ——安宁区营造浓厚氛围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路上,行人闯红灯的少了、车辆乱停乱放的少了;社区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兰州好人”等宣传内容多了,牛皮癣小广告少了;学校...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