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非法醇基液体燃料

兰州晚报 2018-05-17 04:41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5月起,市安委会在全市集中开展了醇基液体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月16日记者获悉,市安监、公安、环保、商务、交通、食药、工商等七部门又联合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非法醇基液体燃料,并设立了举报电话110,对在使用醇基液体燃料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打击。

此次通告发布了“七个严禁”,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将甲醇或乙醇等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用于餐饮或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用甲醇或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勾兑醇基液体燃料并进行销售和在公共场所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三无”醇基液体燃料,用于公共场所的灶具、锅炉等燃烧器具;严禁从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卸载灶用醇基燃料;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灶用醇基燃料燃烧器具,严禁使用塑料管道或临时软管卸载、输送醇基液体燃料;严禁使用易产生静电的塑料容器储存液体醇基燃料;严禁将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容器设置于室内,储存区域严禁靠近火源;严禁超量储存醇基液体燃料;严禁私自改装醇基液体燃料燃烧器具。

记者了解到,近期,在全市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兰州市餐饮行业存在使用非法生产的醇基液体燃料和非标准化生产的非专用醇基液体燃料设施设备等现象,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为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七部门启动了联合整治。

新闻推荐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不再需要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入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

兰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兰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