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不再需要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兰州日报 2018-05-17 02:57 大字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深入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时,不光要核验身份证,还要提供复印件”的堵点问题,自5月18日起,凡在该中心各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不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对确需留存复印件的,由业务受理窗口自行扫描打印或复印,职工无需付费。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薛晓霞

新闻推荐

七里河区—— “社区微服务”为民解忧

【本报讯】5月16日一大早,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上西园社区就出现一幕感人的场面,区委家属院居民代表张先生把写有“首善之区,情...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