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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人与车应互相礼让

兰州日报 2018-01-12 01:40 大字

日前,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出关于全省范围内开展为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并要求通过整治礼让斑马线推动城市交通文明进步,使礼让斑马线深入人心。为了进一步推动礼让斑马线的文明行为,1月10日兰州市交警支队发布了礼让斑马线活动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共同为城市的文明、道路的畅通、出行的平安作出积极的贡献。(相关报道见1月11日《兰州日报》六版)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的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行人保护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规定虽然明确,现实却令人担忧。留心观察就不难发现,虽然礼让斑马线早已是驾考的必考内容,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证这一内容能得到遵守,但就是有部分机动车抢灯快行、曲线行驶、随意变道、高速飙车、逼停行人,让人行横道线形同虚设。这些行为,轻则影响交通,造成秩序混乱,重则导致交通事故,危及公民出行安全,并且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性。

出现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驾驶人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二是文明素养有待提高,良好的出行习惯尚有待养成。有鉴于机动车是道路交通的强势一方,而且在伤害发生时的损失上远远小于行人,因此,礼让行人首先要强调驾驶者的责任义务和遵法守秩。机动车驾驶人要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这是不容踩踏的“红线”,任何危及他人安全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及时、准确、严厉的处罚,要用法律的刚性塑造驾驶者必须遵守的良好习惯。

同时,驾驶者也要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保持良好的开车心态,不做“路怒族”;还要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充分尊重行人的路权,让礼让行人成为不假思索的好习惯。

当然,作为被礼让的行人一方,也应该有互相礼让的素质和意识。前些年“中国式马路”引发了观众的强烈反响,但至今仍然是城市交通的一大顽疾。强化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执法措施后,个别行人又变得有恃无恐,斑马线上的低头族、漫步族也不在少数,甚至个别人站在斑马线上玩手机,让过往车辆进也不是停也不是……的确,每一个行人应该充分意识到“珍爱生命从脚下走起”,切实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严格遵守信号规定,努力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做到该让则让不违章,相互尊重讲礼让。

正如礼让斑马线活动倡议书所言:礼让一小步,文明一大步。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自觉遵守信号灯,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看起来是机动车驾驶者责任义务更重,但保证出行安全,更是双方都要遵守的责任。只有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斑马线上互相礼让,才能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作为城市的主人,文明也需要在这种互相的礼让中体现出对彼此的尊重。短短几十秒的等候,或者一次加快脚步的穿行,并不会使你的出行受到耽搁,但是却可以让彼此收获温暖。

互相礼让应该成为每个人最优雅的习惯,城市的文明需要这样有温度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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