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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七五”普法品牌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兰州日报 2017-07-14 09:15 大字

红古区“七五”普法宣传上出租车车灯红古区司法局“法律八进”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宗教场所活动甘肃省第一强制戒毒所禁戒毒宣传教育月动员暨红古区法律八进宣讲大会宣誓仪式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在第七次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上作报告“百日普法 ”专项行动中现场宣传法律法规举办红古区“七五”普法培训班

核心提示

今年是全面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建设法治红古,切实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红古区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助推法治红古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积极谋划、精准发力,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普法工作,通过打造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点带面,在全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有力地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呈现出开局有力的良好态势。

健全组织体系普法工作稳步推进

5月23日,红古区司法局局长鲍琰像往常一样来到了红古区司法局花庄司法所。“一季度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得如何,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没有新进展。”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介绍后,鲍琰对花庄司法所工作人员说:“普法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要做好组织领导。”在今年的“七五”普法启动大会上,红古区对“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各级各部门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普法专干和联络员,区司法局还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对全区51个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的检查。组织领导的确立,为“七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红古区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指导和确保经费保障三个方面做细做实普法工作:在普法宣传中,区委、区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内容。区人大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同时,各级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不断总结推广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此外,红古区还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方式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6月7日,红古区司法局联合甘肃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了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法律八进”宣讲大会。1000多名戒毒人员在大会上进行戒毒宣誓,并在印有“算吸毒账、立戒毒志、守戒毒规、走阳光道”字样的横幅上进行了签名。今年来,红古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治区”工作为重点,突出“五点”做好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渠道,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我们主要是突出中心点、时间点、关键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在谈到普法宣传工作时,红古区司法局副局长周敏介绍说,一是抓好中心点,拓展普法载体。红古区司法局将编写的各类普法宣传读本免费发放给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还制定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的普法内容和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百日普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八进”的实施方案、制定并推行了“一镇(街)一法律团队、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制度,将全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委派到34个行政村和22个社区,加大农村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二是抓好时间点,选择普法时机。抓住中秋、国庆节期间,大量农民工返乡的关键时段,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人群集中的广场、车站以及镇街,大力宣传《宪法》、《民法总则》、《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抓住特定宣传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大力宣传各类实用性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三是抓好关键点,创新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治讲座和“七五”普法培训班等传统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同时,以互联网+普法宣传为抓手,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打造指尖上的红古普法宣传新模式,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四是抓好着力点,强化普法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普法阵地作用,并定期更换阵地宣传内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五是抓好落脚点,巩固普法成效。不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进家进宗教场所等“法律八进”活动,并利用“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四下乡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敬老月集中宣传”等特定宣传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通过文艺表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群众依法办事的基础,巩固普法效果。

此外,为了提高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5月26日-27日,邀请兰州市委党校教授和兰州市资深律师,举办了为期2天的“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培训班上为全区80余名“七五”普法工作联络员颁发聘书,组织15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的同时进行了结业考试,并颁发了结业证书。

加大普法工作的检查是红古区司法局推进普法工作的有效方式之一。按照区普法宣传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5月上旬,区司法局分三个小组深入全区46个成员单位和8个镇街就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情况、本年度普法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制定、经费保障等7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实的检查,以确保“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七五”普法工作中期验收打好提前量。

打造普法品牌法律服务走近百姓

3月10日下午,红古区居民小王的手机上弹出一条“华龙社区法律顾问”提醒信息:律师服务早知道红古区社区法律顾问最近活动安排。小王点开消息内容,查找到自己所在地址坐班律师的值班时间和地点,打算向值班律师咨询前阵子碰到的法律难题。像小王一样,越来越多的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愿意寻求社区法律顾问的帮助。一年多来,红古区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全区建立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选定了11名群众信任、公益服务意识高的律师到社区定期“坐诊”。当居民遇到法律问题时,社区的法律顾问会通过“望闻问切”,为群众在家门口解决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细节?哪些员工录用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来自红古区企业的多名主管人员带着疑问参加了近期举办的“法律大讲堂”。讲堂上,宣讲人讲授了劳动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实务操作以及发生在企业里的调解故事。参加活动的人员多数为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人员,他们表示,企业遇到纠纷矛盾时,要学会适时运用更加灵活、成本更低的非诉方式化解纠纷,这样的讲座非常实用。目前,华龙社区的“法治课堂”已成为社区普法宣传的一个亮点品牌,针对辖区企业、单位和居民群众推出系列公益法治讲座和公益法律服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6月9日,红古区司法局联合平安司法所对经济区红古园区企业又进行了一次法治宣讲活动。这次活动共有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聘请了红古区资深律师宣讲法律知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和促进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受到了大家的欢迎。下一步,红古区司法局将大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扶持、培育、孵化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健全完善普法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配套制度,切实把普法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延伸普法触角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城市,普法先行。今年来,兰州市举全市之力,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品牌,其中,“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是其创建测评体系的七个基本指标之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无疑为普法宣传工作创造了又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红古区司法局巧借文明城市创建之风,以创建促进普法,以普法助推创建。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红古区司法局按照普法规划要求,以城市法治文明创建为主线,通过“三抓三出”和“三向延伸”,进一步处理好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与提升城市文明素质的关系,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抓组织保障创出高度。红古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通过下发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通知,进一步完善全区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标准和便民服务措施。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局班子成员分包各司法所,定期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并针对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创建活动听取基层司法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基层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抓队伍建设创出主动。红古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文明服务保障、依法行政保障机制。落实“一岗双责”,按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规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执业执纪教育,针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等问题,加大教育管理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把加强执业执纪教育放在创建工作首位并贯穿于始终。三是抓民情民生创出务实。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窗口,在创建活动中,红古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热情服务”这条主线,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及时高效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并制式上墙,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领导轮岗带班制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变成自觉行动,体现到工作中去。在办理社会和群众法律事务中,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制度、规定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的为群众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在普法中注重“三向延伸”,一是普法向“矛盾纠纷”延伸,双管齐下,在化解纠纷上用实劲。通过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开拓普法阵地,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调解中普法,以普法促调解,普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也得到了有效发挥。二是普法向“重大项目”延伸,统筹兼顾,在促进发展上求实效。“哪里有重大项目,哪里就有普法”,面对重点工程建设、拆违、维稳等各项中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普法工作思路,大力宣传规划法、土地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不断加深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认识,支持中心工作的开展,引导群众依法文明理事。三是普法向“特殊人群”延伸,以人为本,在帮教育人上出实招。红古区基层司法所发挥帮教育人职能,从细微之处入手,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潜移默化地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在帮助他们树立“违法必究”的意识的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治安、劳资纠纷、利益补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使他们能够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更好地融入社会,重塑文明守法的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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