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在互联网传播需要“小清新”
随着互联网时代越来越繁荣,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在推动精神文化发展方面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互联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生存环境。但与此同时,互联网自身的特性也给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网络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带来很大挑战。
一是从思想政治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交锋的重要媒介。在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流量中,超过2/3来自美国,一些宣扬西方所谓价值观的内容或多或少影响着我国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
二是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互联网已成为最大的公共舆论空间,一些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很容易在网上形成热点,也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三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互联网的影响不可小觑。网络已不仅仅是一种信息传播媒介,还成为一种生存环境,特别是网络上信息芜杂,形形色色侵犯名誉权、著作权、表达权、隐私权的事件层出不穷,网络道德形势变得空前复杂和严峻。
在这样的背景下,精神文明建设在互联网传播更需要牢牢把握网络特色,更需要“小、清、新”。互联网传播具有自己的特色。在互联网阵地尤其是现在的移动互联网阵地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让以思维活跃、思想多元、性格个性的年轻人为代表的网民们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我们精神文明建设战线的人创新思维、紧跟潮流,不断推出具有“小、清、新”口味的宣传作品。
“小”是指网络新闻稿件篇幅要小。在各种信息满天飞的网络时代,网民们根本应接不暇,浏览信息基本上是快餐式、碎片化,不可能花很长时间看一条信息。因此,我们编辑的稿件一定要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意思表达清楚明白即可,切忌长篇大论、乏味冗长。
“清”是指文风清新、文笔优美,传达的思想给人一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感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在人的精神上、思想上搞创建工程,那么我们设计的载体、宣传的内容就要是正面的、积极的、健康的,就要给人以精神上的享受、心智上的启迪、灵魂上的慰藉,让人看后如清风拂水,在心底荡起层层涟漪。
“新”是指表达形式、传播方式的创新。网民们尤其是年轻的网民们在网上喜欢寻找新鲜感和创新感,那些形式新颖、内容活泼的作品最能吸引人和感染人。表达形式创新就是要转变官方官话、套话、居高临下的语言风格,形成一种贴近网民、适应网络环境的表达方式,适当的时候可以用一些网络语言、俏皮语言,让网民乐于浏览、愿意接受,潜移默化受到感染熏陶。传播方式创新就是要主动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及客户端等一系列新媒体平台,设计开发形式新颖、内容活泼的新型传播形式。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更要顺应时代主动作为。
一是要增强“互联网+”意识。我们要意识到“互联网+”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特别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系统,必须在认真总结分析互联网对精神文明建设深刻影响的基础上,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互联网+”大环境,全面增强“互联网+”意识,做好“互联网+”文章。
二是要提高“互联网+”的能力。在新形势下,如何学习好、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加深并掌控“互联网+”资源和运作能力非常重要。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如何用好互联网技术和资源,实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力的现代化,实现文明创建工作能力的现代化,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三是要持续创新网络文明建设。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加强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各种媒体平台,发挥及时性、多媒体、移动性、互动性特点,从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工作的难点问题着手,精心打造文明微品牌,精心设计话题,开展网上活动,以活动带动人气,形成粘着力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网友依托手机移动终端,真正了解和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作者系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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