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文明城市创建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集中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总体工作水平,对于增强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省委、省政府交给兰州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梦想。今年是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也是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在日前召开的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强调,要迅速凝聚创建共识、形成攻坚合力,以背水一战的决心、一鼓作气的斗志、志在必得的信心,决战决胜创城总评年,力争一举拿下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为推动兰州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增添新动力。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建设和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可以通过评选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集中体现出来,换言之,当一个城市获得这项殊荣之后,城市无形之中就具备了无形的资产价值和重要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利民工程、事实工程。
近年来,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市建设管理日臻完善、群众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兰州蓝”保卫战,交通秩序、城乡环境、背街小巷“三大整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有力推动了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绩卓著。作为兰州市民,自豪感、幸福感和对兰州的归属感明显增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兰州市社会文明程度、市民素质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问题。
一是市民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的创建是一件和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事情,市民的素质水平在创建工作中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形象与风貌。与以前相比,兰州市市民素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依然存在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贴乱画、损坏公物、践踏草坪等现象,环境意识比较差;在部分公共场合,还存在吸烟、大声喧哗、谈吐不雅及举止随意、不遵守公共秩序、不考虑他人感受等不文明现象。
二是城市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兰州蓝”保卫战和“三大整治”攻坚战的实施,兰州市环境总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公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弊病仍未根除,特别是背街小巷、贸易市场等部位,还存在卫生死角、路面破损、城市“牛皮癣”等现象。在城市的居民小区、单位院落以及城区比较隐蔽的角落还存在卫生死角;车辆尤其是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较普遍,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的整洁以及人们的生活、出行。
三是公共交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通过专项整治,兰州市公共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仍有市民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情况;机动车辆争道抢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大声鸣号等违法违章现象还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公共汽车串线、甩客、滞站候客、相互追逐的现象时有发生;黑出租、违章超车屡禁不止。这使得整体城市形象大打折扣。
四是政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自“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兰州市政务环境总体高效、廉洁、阳光、亲和,但也存在一些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相互扯皮、执法争议等现象;办事程序过多、推诿拖拉、效率低下;个别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服务态度冷漠,服务质量不高,存在工作创新不足、主动服务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创建文明城市是兰州市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也有利于提升一个城市的品牌效应。随着创建文明城市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要正视、研究和解决上述方面的不足和问题,遵循“市民言行文明、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各类服务优质、科教文卫发达、基础设施齐全”的基本标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为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取得突破性进展,实实在在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效,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教务处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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