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关于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公告
安宁区关于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公告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的通知》(兰组通字〔2017〕34号)精神,安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安宁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试卷由市上统一命题、统一印制、统一阅卷。
2.本次招聘报名工作根据分配名额总数,由安宁区委组织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分配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
全区计划招聘22名党建专干。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政工工作经历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记录的;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由安宁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5月8日(星期一)三天。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至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3.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好为尔大厦八楼(区政府东侧),联系人:李克亮,联系电话:0931—7666020。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蓝底)。
5.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聘用人数1:3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从其他区报名人数中调剂解决。如果经调剂解决还达不到规定考试人数最低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减少聘用人数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务基础知识和党章、党规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1比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人员。如发现有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及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考核合格人员,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体检。
(四)聘用
区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区人社局指定下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党建专干签订年度《派遣协议》,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区委组织部安排到区工商局、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工作,工作期间自行解决食宿问题。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与被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续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对经年度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一)党建专干工资待遇参照《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基本工资2000元、基础性绩效工资600元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三部分组成。
(二)新聘用的党建专干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增加考核绩效工资。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由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及安宁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兰州市安宁区委组织部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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