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处罚力度才能震慑“涉牌涉证”的“李鬼”
近日,本报就“涉牌涉证”交通违法现象展开讨论,市民们纷纷通过邮件、微信、微博、热线电话等形式,参与到讨论中,诉说他们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观点和建议。(详见《兰州日报》5月4日四版)
车牌就是车辆的“身份证”,每辆车只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车牌号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等税费的交纳情况,以及违章记录等都要通过车牌号来进行识别。然而,近年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现象的日趋增多,不仅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逃避正常纳税,而且损害无辜车主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的是,套牌车肇事逃逸后,会给执法带来严重干扰,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不稳定因素。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现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一是个别车主为满足虚荣心,套牌或伪造所谓的吉利车牌号,借以装点门面。二是为给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披上合法化外衣。有些车主的车辆来路不明,没有合法手续,例如非法走私车、盗抢车、报废车等,这些车辆根本不可能申领到合法号牌,为此这些非合法车辆的车主就采取套牌和伪造的伎俩。三是为逃避监管,这是当前“涉牌涉证”车主最普遍的动因。其中一些车主为逃避应该缴纳的税费和车辆年检,买车后不办理注册登记,直接套用别的车辆号牌上路行驶。还有一些车主则为行车“方便”,逃避交通监管。这些人套用别的号牌,随意违法行驶,即使被电子警察抓拍到,也不会查到自己头上,从而逍遥法外。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增多已经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一直不间断地开展打击套牌车专项行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确实存在着整治难度大,效果难以持久的问题。确实,随着科技的发展,伪造车牌和证件的仿真度也越来越高,交警仅凭肉眼很难直接辨别真伪。其次,一旦“套者”与“被套者”互相串通,彼此包庇,就会给调查取证带来很大难度。不过,造成整治效果不彰的最主要原因还是相关违法成本太低。一辆套牌车本身就能节省数万元的费用,如果用于非法营运,这个数字就可能是数十万元。可是,对于已经查出的套牌车,交警部门一般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给予车主罚款、驾驶证记分、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驾驶证降级等处罚。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于一些套牌“李鬼”来说,其震慑作用实在是太有限了。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伪造车牌和证件的仿真度也越来越高,但同样依靠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的普及应用,识别假牌套牌不会在成为障碍。在当前交通执法非常严格的大环境下,治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现象关键还在于加大处罚力度。事实上,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界定,完全可以试用《刑法》相关条款。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和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应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论处,违者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还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格地说,车辆牌照也是国家机关证件,不少“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车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了“伪造国家证件罪”,并且已经有外地司法部门借此给予判罚。
就如同酒驾入刑,提升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追究套牌车主的刑事责任,才能刹住日益猖獗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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