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创建责任 ——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系列评论之六
创建文明城市顺应了群众愿望,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和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而市民既是文明创建的受益者,也是文明创建的主力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每个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广大市民理应踊跃参与、积极融入、主动担当。
近年来,在党政引领带动下,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活动有声有色,创建成效可圈可点、可触可感:城市公交服务日益规范,“前门上后门下”、自动投币、主动让座成了市民的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成为市民自觉遵守的“文明公约”;治污、治乱等多项治理强力推进,城市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不断优化……这些变化,定格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中;这些现象,涌现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间,绽放在市民一张张幸福的笑脸上。实践证明,创建靠民、创建惠民、创建文明城市与市民息息相关,只有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才能全面、深入、有效地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个环节和各个细节的工作。
成效与变化是主要的,但不足之处也存在。环顾身边,不文明现象仍局部存在:横穿马路、占用盲道、车窗外扔烟头等现象时有发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文明城市就是由一点一滴的小文明汇聚成整个城市的大文明,如果不及时纠正、反省不文明行为,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毋庸置疑,市民是城市的一份子,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力量。
在文明创建百日攻坚中,广大兰州市民应该继续保持创建热情,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践行文明风尚,积极倡导文明创建,为兰州夺取全国文明城市这个荣誉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人人都有创建责任,个个都是文明形象。冲刺阶段,更需要全民齐参与,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只是党政部门的事,更是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文明创建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推动创建工作,需要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奋斗。
全市上下都要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把自己真正摆进去,以主人翁的姿态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创建出实招、献良策,让文明创建成为全市人民不断提高觉悟、更新观念、焕发精神、追求文明的过程。
人人都有创建责任,个个都是文明形象,更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创建观念。兰州开展创建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拿到一块招牌,也不是为了创建而创建,归根结底,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还要以此全面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核心竞争力,进而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兰州加快发展,在全面决胜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更上一层楼!
百日攻坚的战鼓已经擂响,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阶段。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团结一心、共同奋斗,努力打赢这场文明创建的攻坚战。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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