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治理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
兰州日报记者近期走访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时看到,经过一个阶段的合力推进,全市农村环境管理正在实现由“突击型”整治向“长效型”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转变。但记者同时也了解到,由于没有垃圾收集点,无专门的保洁人员,也没有固定清运车辆,附近没有垃圾处理场,长效管理资金的匮乏,“垃圾出村”所涉及的出口等终端瓶颈亟待解决。(详见《兰州日报》3月27日5版)
近几年,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不断强化和***的深入开展,农村的经济繁荣度快速提升,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农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一大难题。
现在,很多农村生活条件都得到了改善,新建的宽敞屋舍、硬化路面、太阳能路灯、卫生室、活动广场等设施在很多农村都已经很普遍。但是,只要深入村子,多走走,就会看到很多与新农村建设不和谐、不协调的场景——路边、田边、河边、屋边,随意堆放的垃圾随处可见,散发阵阵臭味;有的人直接把垃圾倾倒在河道里、沟岔里,顺河漂流,污染环境……这些垃圾围村的现象与日新月异的农村面貌、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极不协调、极不相称。而更大的隐忧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正面临着新的问题: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
农村垃圾处理成效直接关系到了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和“菜篮子”。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农村垃圾处理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一环。从现实形势而言,农村垃圾已经涉及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的环境整治宜快马加鞭,需要尽快把环保欠账补上。但时下绝大多数农村没有专业的垃圾处理设备和能力,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场所和机构,还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长期以来,为了城镇发展,农村做了很大的牺牲,而农村地区的发展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已经和城镇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垃圾处理不能把城镇和农村割裂开来,还是需要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调环境治理的统筹发展,建立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资金,投入资金人力,做出长远规划,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统筹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从而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题。
此外,造成垃圾围村的原因还与农民沿袭已久的生活方式有很大关系。很多农村居民目前对垃圾污染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没有垃圾处理意识,也没有养成垃圾处理习惯。因此,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开展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的宣传工作,倡导村民移风易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对于一些生产性垃圾污染问题,如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造成耕地污染,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等问题,相关部门也需要跳出仅仅开展环境整治的小圈圈,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下乡,引导农民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防治农业环境污染。
整治农村环境,清理农村垃圾,还原青山绿水,建设美丽乡村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毕竟,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保护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本身就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筹资金,供技术,结合新型城镇化要求以及农村的长远发展,做好农村环境规划和环境设施的配套工作,建立农村垃圾整治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带动乡村改善环境,保护生态,最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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