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违法车辆处理公告兰城运公告(2017)第6号
我处对以下涉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现依法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申请,逾期我处将依法行政处罚。请以下车辆的车主、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在公告期间内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暂扣凭证等合法证明到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321号)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7年3月7日
新闻推荐
住雁滩安居小区的兰大二院血液二科护士杨佳佳加班回家,进入住宅楼发现楼道里烟雾弥漫,她立即返身下楼,挨户敲门查看,确定烟雾来源为四楼楼下某酒店员工宿舍。随后,她马
兰州晨报讯(记者赵汇)2月24日21时30分,家住雁滩安居小区的兰大二院血液二科护士杨佳佳加班回家,进入住宅楼发现楼道里烟雾弥漫,她立即返身下楼,挨户敲门查看,确定烟雾来源为四楼楼下某酒店员工宿舍。随...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