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来维权
兰州晚报讯(记者袁文波)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深入人心,也随着监管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消费环境也在不断地改善。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即日起,本报推出“‘3·15’晚报在行动”活动,关注政府职能部门揭黑打假行动,帮助消费者维权,曝光不法商贩骗人伎俩,揭露各种隐蔽消费陷阱,积极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
今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阐释“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的涵义:一是倡导经营者在网络经济时代诚信经营,增强网络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中消协建议,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履行平台义务,强化质量监督;仔细甄别商品,做精明消费者。“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职能部门将值守本报热线
在往年的“3·15”活动中,本报携手多部门共同开展了大量的维权活动。在今年的活动,本报依旧携手多家职能部门共同打假。通过对相关部门职能的介绍,让市民更加能够了解这些部门在市民生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通过公布相关部门的举报电话,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商家有商家的责任,消费者在消费、维权中也有自身的责任,执法部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在行政执法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维权”已经不是时髦的词汇,而变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兰州市工商局、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将会值守本报热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是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请时刻铭记责任,始终如一,坚守诚信;如果您是消费者,在遭遇消费陷阱时,请不要保持沉默,要将不法商家诉诸于法。“3·15”,如果您有相关维权、曝光线索等,可通过关注“兰州晚报”官方微信、@兰州晚报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下载“指点兰州”APP客户端或拨打晚报新闻热线0931-4286666,与我们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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