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兰州展开农村道路交通整治行动

鑫报 2016-11-11 00:00 大字

◇记者  金振华 

鑫报讯 日前,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全市集中1个月的时间开展严查严惩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用三轮摩托车175438辆,2015年全省开展免费办理农用车牌照期间,交警部门为全市84462辆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摩托车免费办理了牌证。近年来为了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全市71个涉农乡镇建立了乡镇交管站,743个涉农行政村建立了村交管室,并在行政村的出村口、临水临崖的险要地段设立了407处交通安全劝导站,全面开启了全市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的模式。

据悉,专项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对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一律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对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驾驶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一律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对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处50元罚款;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强制其粘贴反光标识。

新闻推荐

邂逅中天健广场的品质生活不一样的追求 不一样的建筑

当对衣服的需求不再满足于御寒,设计师们开始着眼于艺术;当对食物的需求不再满足于果腹,美食家们开启了新模式;当对汽车的需要不再满足于代步,设计者开始了对享受的探索;当对房子的需求不再满足于居...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