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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打工租房未退 哥哥趁机当“二房东”行骗

鑫报 2016-10-31 00:00 大字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樊勇俊

鑫报讯  没有得到房东许可,男子将弟弟承租的房子再次出租给他人当起了二房东。近年来,房屋租赁市场异常火爆,出租方与承租方各取所需,互相带来利益与方便,但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让承租者蒙受损失。日前,兰州市公安局金湾治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因“二房东”而引发的诈骗案。

今年7月15日,受害人马某向金湾治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案称:“在今年3月,自己通过西固一家中介公司租赁了一套出租房屋,并一次性付给房主张某喜6900元租金,但住了没多久,一个自称是赵某的人说自己才是真正的户主,要我重新交房租,否则就搬家,我觉得事有蹊跷就来报案了。”接到报警后,治安管理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多方调查,证实此套房屋果真归赵某所有,并且他于2014年就租给了一位叫张某成的男子,赵某也没想到在收取房租时,发现租客变成了马某。随着调查深入,真相大白。原来张某成与张某喜是兄弟俩,弟弟张某成长期外出打工,未将房屋退租,还把钥匙留在了家中,哥哥张某喜就乘机住了进去,后来他又突发其想,将房子挂到中介公司,当起“二房东”来。低廉的房价吸引了承租人马某,马某也因一时疏忽没有仔细核对张某喜的房证等信息,就匆匆与其签订了合同,并一次性付给他一年租金6900元,“二房东”张某喜拿到钱就“跑”了。

为了抓获嫌疑人张某喜,治安大队民警连续多次蹲点守候,联系本人及其家人,但都因其居无定所,抓捕未果。之后,治安大队进行网上追逃,9月10日,在兰州铁路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协助下将嫌疑人张某喜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喜交待了其利用他人房屋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喜被取保候审,案件也告一段落,但是,通过此案留给大家很多思索,警方在此提醒大家,在租赁房屋时如何才能做到不上当呢?一是承租人要核对户主身份信息、房产证信息,不要被“二房东”这一不合法的房屋出租人钻了空子;二是找中介公司一定要找正规公司,宜大不宜小,不要被虚假信息所骗;三是租赁房屋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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