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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显优势 和谐邻里化纠纷 ——记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法庭诉前调解室

甘肃日报 2016-10-12 00:00 大字

诉前调解显优势 和谐邻里化纠纷

——记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法庭诉前调解室

今年8月,兰州市西固区先锋路街道辖区住户杨某来到陈官营法庭,反映他家楼上住户刘某家暖气管道严重漏水,导致他家的墙面以及木地板被水泡坏,影响了正常生活,他准备就此事立案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引导杨某到法庭诉前调解室先行调解。西固区司法局先锋路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进行现场调解,通过对楼上住户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和说服,两家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马上维修自家的暖气管道及时解决问题,并向楼下住户杨某给予经济赔偿3000元并赔礼道歉,一起本来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室的调解得到圆满解决。

该起邻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住户之间的矛盾纠纷,使住户的生活恢复正常,也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说服教育,邻里之间懂得了互谅互让的原则和道理,同时给两家上了一堂普法课,使大家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教育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如何在不侵犯他人的基础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该案的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

随着民事案件呈现出“多、新、难”的发展趋势,司法资源的短缺与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矛盾日显突出,西固区司法局先锋路司法所与西固区人民法院陈官营法庭成立了陈官营法庭诉前调解室,派驻司法所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履行人民调解职能,法庭为其提供办公场所,司法局提供办公经费,搭建起“人民调解进法院”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化解在基层。

同时,以诉前调解室为依托,建立起“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一是开展诉前调解,对未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调处的民事纠纷,特别是双方争议较小、案情清楚的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向当事人讲明人民调解具有快速、简便、不收费等特点,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先行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接待当事人进行纠纷调解,必要时可要求立案庭指派法官指导调解。二是开展委托调解,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开展协助调解,对于法院进行诉讼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庭邀请人民调解工作室派员做协助调解工作。四是开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通过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立案庭及时受理,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依据法律规定,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确认有效的,当即制发法律文书,稳定法律关系,防止矛盾激化。

由人民调解员出面进行调解,许多时候要比法院审理具有更大的优势。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虽然将纠纷诉至法院,但实际上他们并不希望通过这样激烈的手段来解决纷争。由于调解员对民情的熟知和对纠纷双方心理的了解,因此,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创造平和的调解气氛,促使双方达到统一的认识。此外,对于调解不成功的纠纷,仍在规定期限内由法庭进行审理,但经过委托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在进入正式的庭审时,其原先的对抗情绪会大大减弱,更有利于诉讼程序的进行。

据统计,该诉前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民事案件125件。人民调解进驻法院,将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势,不但减少了诉讼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能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通过运行“诉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资源,发挥人民调解灵活、快捷、易于接受、不收费用的优势,在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既有利于方便快捷化解民事纠纷,也有利于缓解法院办案压力,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有机融合,实现“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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