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制定“留客驻兰”旅游奖励办法 招徕包机旅游团超200人,每班奖旅行社3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 栎)8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旅游局获悉,为激励境内外旅游企业招徕游客驻兰旅游,该局制定了《“留客驻兰”旅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推广旅行社费用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新评定旅游五星级饭店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通过旅游包机、专列、团队等方式,组织游客来兰州市旅游,业绩突出的境内外组团旅行社和承担地接任务的旅行社、星级饭店。
《办法》规定,对以包机的方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到兰州市旅游的旅行社,按每班次100人为奖励基数
给予奖励。人数在200人以上,每班包机给予3万元奖励。对以专列的方式组织国内外游客到兰州市旅游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专列以500人为奖励基数。人数在700人以上的,每个专列给予3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国内旅游以地接社接待备案考核为依据,对年度组织国内旅游团来兰州市旅游的外地旅行社,按2000人次为奖励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入境旅游:对年度组织国外及港澳台游客来兰州市旅游的旅行社,按500人次为奖励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
地接方面,对年度接待国内旅游团队的旅行社,以3000人次为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入境地接超过30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5万元。入境地接超过40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10万元。入境旅游:对年度接待入境(含港澳台)旅游团队的旅行社,以1000人次为基数。入住星级饭店加10%-20%奖励。入境地接超过6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5万元。入境地接超过8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另奖励10万元。在国内外媒体上做兰州旅游品牌、资源及线路推广的旅行社费用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在旅游行业进行通报表彰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星级饭店奖励方面,新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五星级奖励将达到50万元。对完成省、市旅游局重要活动成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年度评为“优秀旅游星级饭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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