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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为何享受不了‘基本医疗保险\’?”医保部门:在外就诊须符合“双急”规定

兰州晚报 2015-07-10 10:14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曾梧桐实习生贾珍珍史同琰贾瑛文/图)“当时,我的大小便都不通了,明明是急诊入院治疗的,为什么现在却给我审核成了非急诊就医?”7月7日上午,家住西固区西固巷的张显堂老人打通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疑惑不解地称,自己是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退休工人,“我因病在河北邯郸住院治疗后所有手续齐全,而医保局却不给我报销相关费用,面对这样的结果,我怎么也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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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质疑

外地就医费用咋就没法报销?

今年67岁的张显堂老人是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退休工人。因为儿子在河北邯郸上班,所以张老和老伴在去年10月份一起投奔儿子生活的城市居住。

去年12月22日,他出现肚子疼、不能大小便、血压升高。“当时,大夫说由于不能正常大小便,如果不住院治疗的话会很危险。由于病情紧急,我与单位相关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后,便在邯郸中心医院急诊住院治疗。”张老告诉记者,经过9天的治疗他的身体才慢慢恢复,12月31日办理了出院手续,先后花去医药费6788.05元。

为了便于回到兰州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相应的医药费,除了出院手续外,他还办好了收治医院的等级评审证明、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今年5月中旬,返回兰州的张老找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开具了有关联系报销医药费的介绍信,几天后他前往兰州市医疗保险局办理医药费报销事宜。

“当时,工作人员受理了我的所有材料,并回复说材料需要相关专家审核,结果大约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出来!”张老说,回家后他一直等到6月底才拿到了审核结果,“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专家的审核意见竟然是‘病情非急救,不符合\’的结果。”

当时,我明明看的是急诊,而且也是在急诊住院治疗的,后来医院还出具了急诊接诊治疗的证明,为什么到了兰州的医保部门就被核定成了不符合报销的‘非急救\’情形?”面对医保部门的审核意见,张老在提出质疑的同时还表示无法理解。他认为,“我是退休工人,在外地住院就诊怎么就不能享受基本医保报销的待遇了?”

B

医保部门

符合“双急”规定才能报销费用

拿到医保部门工作人员退回的材料后,6700多元的医药费让他自己承担,张老越想心里越不痛快。7月7日上午老人便打通本报新闻热线进行了反映。

7月8日上午9时许,记者就此向兰州市医疗保险局进行了咨询。据副局长岳琴介绍,到兰州区域以外就医后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情况可分为以下三类情形:一是兰州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群体,在兰州区域以外的医院就医的,不光要挂急诊号诊治,而且还必须同时符合急诊、急救的“两急”救治情形;二是由于医疗技术水平等因素本地区医疗服务机构不能满足病人治疗需求的,须经兰州区域内的三甲医院出具需要转院外出就医的证明,方可前往外地救治;三是针对长期在兰州地区以外的区域居住1年以上的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群体,患病时可在其居住地符合相关等级的医疗机构治疗。在外地就医后究竟能不能通过兰州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相应的医药费用,报销前需要医保部门委托的相关专家审核确定。审核规则是由相关专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提供的入院治疗文书材料、接诊过程中的相关描述、住院护理等级等具体情形来判定的。因为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费用来自于财政拨付、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多个渠道,所以相关报销材料一般要经过几级部门的审核。

岳副局长在认真查看了张显堂老人的资料后认为,其病例等材料描述称,其入院时生命体征正常,步入病室表情自然,言语流利,呼吸平稳,神志清楚,入院后护理为二级,从以上病例内容看,其入院治疗过程中没有具备急诊、急救的相关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专家审核后给出“病情非急救,不符合”的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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