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运输毒品50余公斤三毒贩终审各领其刑

甘肃经济日报 2015-05-14 22: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苏叶)牟麻乃(在逃)与罗春香预谋,共同购买毒品海洛因欲运往甘肃省兰州等地进行贩卖,罗春香在出租房内与牟合麦的交接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2001.1克,后又在其租住的两处出租房内查获毒品海洛因48443.9克。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三被告死刑和无期徒刑。宣判后三被告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5月12日记者获悉,省高院已对此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指控,2012年初,牟麻乃与罗春香预谋,共同购买毒品海洛因欲运往甘肃省兰州等地进行贩卖。经罗春香联系,牟麻乃与其弟牟哈比布(在逃)于同年8月至10月间,在缅甸从他人处购得毒品海洛因,后牟麻乃与罗春香安排牟强先后三次在云南省大理市从他人处接收毒品海洛因,藏匿在罗春香事先承租的出租房内。同年10月底,牟麻乃安排牟合麦的协助罗春香在云南省大理市给他人运送毒品。同年11月26日上午,罗春香再次将一装有海洛因的塑料袋在出租房内与牟合麦的交接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4块,净重2001.1克。后在两处出租房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0块,净重48443.9克,以上查获毒品海洛因共计50445克。

据了解,罗春香系云南大理人,2003年9月因犯走私毒品罪被云南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刑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2004年其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10年3月经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兰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春香与他人相互勾结,为贩卖而大量购买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牟强、牟合麦的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在实施贩卖毒品犯罪活动,而接受指使收取、转交毒品,其行为属于贩卖毒品共犯。据此,法院撤销了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罗春香假释的刑事裁定书,以被告人罗春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未执行完毕的余刑三年五个月零一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牟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牟合麦的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闻推荐

甘肃2013年农网改造工程总体验收全面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明娟)5月12日,甘肃省2013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验收启动会在兰州召开,明确提出专门成立总体验收委员会和验收专家组,全面负责2013年甘肃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验收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等各项...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