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6日至10月6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兰州市进行了巡视。11月1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兰州召开了巡视工作反馈意见大会,就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做了反馈。3月20日,市委就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联系单位:市委常委办,监督电话:0931-8425817,通讯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市委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严格对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制订《中共兰州市委贯彻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进度,做到了“一一认领、照单全收”,对涉及到的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虞海燕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委认为,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进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市委书记带头开展整改工作
在公布的整改情况中,主要涉及三大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绝大多数单位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没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理解和认识还有很大的差距”的问题,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兰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促落实。
关于针对“部门及乡镇、街道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还停留在口头上”的问题,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市委书记虞海燕同志多次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约谈市委常委和8个县区、“三区”、部分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去年全市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
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兰州市调整了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协调案件查办工作。同时,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出台实名举报处理办法,完善考核办法,抓好信访件的调查核实,特别是加大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的督办力度,2014年全市接受信访举报4202件,其中属于职责范围2097件,初核739件,同比增长57.9%;查处252件,同比增长20%;处分270人。经调查,反映失实的有1378件。另外,抓好“三转”落实,市纪委两次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和不再参与114个,精简率92%。
全面清查规划变更等建设项目
关于市政建设不执行规划、随意变更规划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去年11月底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摸底,目前已完成对涉及规划变更、土地变性、违规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全面清查,并建立了清查目录。规范审批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规范和完善了审批程序。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和新制定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严查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已明确提出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重新修订了《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从制度层面防止违规操作。组织开展项目审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批建不符、违规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单位“先斩后奏”
关于建设项目存在超概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审计办法和联动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工作,目前,正在组织修订完善《兰州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可研阶段开始就严格项目概算管理。今后凡是“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加强执行项目概算刚性约束,对所有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查概算,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有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的超概算问题,一律不拨付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先拆后建”。
对房屋征收中虚报冒领行为一查到底
关于拆迁过程中有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房屋拆迁和征收工作中实行阳光操作,在房屋征收现场公开房屋征收调查摸底情况,公开房屋评估报告、分户评估报告,公开房屋征收公告、公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工作人员名单,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公开各种补助及奖励标准,公开分户补偿情况,并公开投诉监督电话。
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
关于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严格审查核对中标人资料,撤销转包或违法分包人合同,并进行曝光、记录在案。严格实行交易信息公开发布,实行投标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音视频监控,开标评标过程音像资料归档长期保存。同时,完善评标专家管理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实行管办分离模式,国土部门确定国土资源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并制订公开交易方案后,按照交易程序进行交易。
所有项目用地均以净地公开出让
关于房地产领域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调整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将土地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由原一名副市长分管分别调整为由三个副市长分管,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和监督,降低决策风险。二是取消熟化预申请制度,所有项目用地均以净地公开出让。三是审批流程进度公开,建立土地、规划审批工作公开制度,将审批进度分别在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市民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和监督,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修订完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关于招商引资方面存在腐败嫌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市上近年来招商引资优惠条件开展“回头看”,截至目前,共梳理合同398个,尚未发现腐败问题以及违规的优惠政策和条件。二是修订完善政策,修订了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合同、协议签订等相关环节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合同审签备案制度和项目合同“三审”制度。
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0万平方米
关于违法、违章建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通过规划审查、质量安全监测、内部消防评估、行政处罚等措施,强化存量违法建设处置,对68处重大违法建设进行了规划审查,对33栋违法建设完成主体结构安全质量检测,21家完成消防检测。开展未批先建问题专项整治,对近郊四区90家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完成全市高层违法搭建调查摸底,对近郊四区楼顶违建整治工作进行了大检查,重点落实了政府挂牌督办的58件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拆除各类违法建设2058处、50万平方米。
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会议
关于会议多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反馈的“有些事情完全不需要开会就能协调解决”的问题,一是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凡是未经批准的会议,要在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加强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套开的会议不多头召开,能共同开展的活动不分头组织,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会议。三是严格落实“无会周”制度,将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市的“无会月”,每月第四周为“无会周”。
针对反馈的“政府会议效率不高”的相关问题,一是各分管副市长按照一年只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的要求,集中一次性安排部署好分管口年度各项工作。二是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要求,每月召开两次政府常务会。三是减少县区政府参会。四是坚持开短会。
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关于办事难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结合路线教育整改落实和深化效能风暴行动,围绕六个重点组织开展了整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时限,优化审批程序;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违规、异常问题实时监控,进行预警纠错,43个部门的331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38家单位实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监察系统发送黄牌16件,红牌13件,督办整改问题29件,2014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96%。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效率低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等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搬至新区的14个单位调整到市区
关于到兰州新区开会成本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机关及部分市直部门移至新区办公,是当时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新区发展到今天,具备了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有必要对市委、市政府支持新区发展的方式方法做出一些调整。具体整改如下:一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运行机制。二是调整移至新区办公的部分市级单位。移至新区办公的市级单位共有25个,其中整体移至新区办公的单位8个,部分移至新区办公的单位17个。目前已将14个单位调整到市区办公。
选拔干部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不高、征求意见不广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将征求意见环节前置,在动议环节就开始征求相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干部调整配备方案。二是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在确定资格条件时,从班子结构和需要出发,不划框框、不带倾向,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三是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没有举报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进入考察程序,对有举报反映的,在问题没有核查清楚前,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每年至少1次对县区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市级部门和单位党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严格执行“预审制”和“报备制”,对县区和部门单位报告事项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干部选拔任前关,切实做到“凡提必审”。
严格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
关于在干部选拔中有打招呼、说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凡向组织推荐干部的,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列为考察对象。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兰州市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考察对象由集体研究确定。建立预警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有说情现象的县区或部门,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全程公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不断加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递条子等行为,对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按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重点核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中送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监督力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重点问题,一律立项督促重点查核。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直接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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