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摄像头对不让路的车辆取证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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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在每辆120救护车前安装摄像头,对在救护车行驶中有插队、拦截、不让路的车辆进行取证,给交管部门提供处罚的依据。”市人大代表王玫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提高市民为救护车让行意识的建议》。
八成车辆不避让救护车
120救护车执行抢救危重病人生命的重要任务。对危重病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多争取一分钟的宝贵时间,就多一分抢救成功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是,在现实中却并非如此,人们未将120救护车与110警车和119消防车“一视同仁”。
据兰州市120急救中心统计,在以往运送病人过程中,八成以上车辆根本不避让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路上被堵的问题屡屡发生,特别是在城市高架桥上遇到堵车,120救护车寸步难行,因此延误病人治疗的情况时有发生。
“120急救车的通道不畅,实际上是对生命的漠视。现行法律中没有对不给特种车辆让道,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予以约束。”王玫说,由于“避让与否”取证较难,现场稍纵即逝,执勤交警执法难,导致公民缺乏主动避让救护车的意识,更为严重的导致抢救生命被耽误,有时不得不借助广播实时动态播报某救护车的行车路线以及具体方位,提醒沿线司机提前让道。
严罚插队、拦截、不让路的车辆
鉴于这种情况,王玫建议,要加快地方立法,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制定具体而严厉的处罚规定。要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宣传,定期开展相关“生命第一、为生命让道”的文明教育。鼓励社会车辆为救护车让行,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120救护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逐步使公众让车意识变为习惯和自觉。
此外,王玫建议给每一辆120救护车前安装摄像头,对在救护车行驶中有插队、拦截、不让路的车辆进行取证,给交管部门提供处罚的依据。同时,还要加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管理,没有任务时不能上路,更不能随便使用“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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